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約用運動教練
| 公告日 | 113/12/21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20 ~ 113/12/26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
| 職稱 | 約用運動教練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彰化縣 |
| 工作地點 | 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彰化縣員林市育英路103號)。 |
| 工作內容 | (一)參照「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國內外大學或獨立校院以上學士學歷(含)以上畢業者。 二、應具備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合格授證之「初級」以上資格,且未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第2項及第6項情事之一者(如未具前項積極資格者,得撤銷其補助;如進用後始發現者,撤銷其進用),並以曾擔任我國國家運動代表隊之該專長運動種類退役選手為優先錄取條件。 |
| 聯絡方式 | 簡章、報名表及各項附件,請於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網站(http: //www.csvs.chc.edu.tw/),下載使用。 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日期:113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 二、時間:應考人請於113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2時30分前完成報到手續,持准考證、國民身分證至育英樓二樓第二會議室完成報到手續,未依規定時間報到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考生不得異議。考試時間到(下午3時起),經唱名3次未到者,取消應考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考。 三、報到地點: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育英樓二樓第二會議室(彰化縣員林市育英路103號)。 四、甄選方式:面試及術科(品勢展演)。 五、評分依據:面試占50%、品勢展演占50%。 (指定品勢從太極4章至太極8章及高麗型、金剛型、太白型中抽選其中兩項品勢演練) 錄取方式: 一、錄取名額:依公告錄取人員名單為准。 二、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三、錄取總成績按成績高低依序擇優錄取。甄選總成績相同時,則由術科成績較佳者優 先錄取,若依然同分再依甄選委員會逕行公開抽籤決定。 成績公告: 於113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17時前於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網 站(http: //www.csvs.chc.edu.tw/) 成績複查: 請於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上午9時00分至11時00分攜帶國民身分證、准考證、成績複查申請書(如附件)親至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體育組辦理,免收手續費,逾時不予受理。成績複查僅作分數統計及排序確認。 放榜: 一、錄取名單預訂於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下午16時前公告於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網站(http: //www.csvs.chc.edu.tw/),請應考人自行查榜;正取人員由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先以電話通知報到。 二、應考人個別成績通知單由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以限時掛號寄出。 報到: 一、錄取人員請於114年1月2日(星期四)上午10時前,至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 二、錄取人員均應攜帶國民身份證及准考證到場,如委託他人者,受委託者應持委託書及雙方身分證正本;正取人員逾期未完成報到者視同自動棄權,其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錄用。 三、錄取人員於報到一個月內繳交體檢表。 附則: 一、約聘(僱)期間經考核績效良好者得續約一年,宜依據「教育部體育署獎勵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聘用運動教練試辦計畫」獎勵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聘用運動教練聘任流程辦理續聘,若本計畫中止則約聘(僱)關係即消失。 二、報名者如持偽造、變造證件辦理報名手續,應負相關民事、刑事法律責任;錄取後始發現有前述情事者,立即無條件解僱之,其缺額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前述各項甄選作業、日程及地點更動時,將公告於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網站(http: //www.csvs.chc.edu.tw/)。 四、因應各項防疫措施,依相關規定辦理,必要時可視實際需要公告於前述網站。 五、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及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甄選委員會決議辦理之;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網站(http: //www.csvs.chc.edu.tw/)。 六、諮詢電話:試務及試場相關疑問: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學務處體育組(電話:04-8347106分機505)。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2/2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0 ~ 113/1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職稱
約用運動教練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一)參照「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國內外大學或獨立校院以上學士學歷(含)以上畢業者。 二、應具備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合格授證之「初級」以上資格,且未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第2項及第6項情事之一者(如未具前項積極資格者,得撤銷其補助;如進用後始發現者,撤銷其進用),並以曾擔任我國國家運動代表隊之該專長運動種類退役選手為優先錄取條件。
聯絡方式
簡章、報名表及各項附件,請於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網站(http: //www.csvs.chc.edu.tw/),下載使用。 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日期:113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 二、時間:應考人請於113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2時30分前完成報到手續,持准考證、國民身分證至育英樓二樓第二會議室完成報到手續,未依規定時間報到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考生不得異議。考試時間到(下午3時起),經唱名3次未到者,取消應考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考。 三、報到地點: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育英樓二樓第二會議室(彰化縣員林市育英路103號)。 四、甄選方式:面試及術科(品勢展演)。 五、評分依據:面試占50%、品勢展演占50%。 (指定品勢從太極4章至太極8章及高麗型、金剛型、太白型中抽選其中兩項品勢演練) 錄取方式: 一、錄取名額:依公告錄取人員名單為准。 二、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三、錄取總成績按成績高低依序擇優錄取。甄選總成績相同時,則由術科成績較佳者優 先錄取,若依然同分再依甄選委員會逕行公開抽籤決定。 成績公告: 於113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17時前於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網 站(http: //www.csvs.chc.edu.tw/) 成績複查: 請於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上午9時00分至11時00分攜帶國民身分證、准考證、成績複查申請書(如附件)親至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體育組辦理,免收手續費,逾時不予受理。成績複查僅作分數統計及排序確認。 放榜: 一、錄取名單預訂於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下午16時前公告於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網站(http: //www.csvs.chc.edu.tw/),請應考人自行查榜;正取人員由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先以電話通知報到。 二、應考人個別成績通知單由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以限時掛號寄出。 報到: 一、錄取人員請於114年1月2日(星期四)上午10時前,至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 二、錄取人員均應攜帶國民身份證及准考證到場,如委託他人者,受委託者應持委託書及雙方身分證正本;正取人員逾期未完成報到者視同自動棄權,其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錄用。 三、錄取人員於報到一個月內繳交體檢表。 附則: 一、約聘(僱)期間經考核績效良好者得續約一年,宜依據「教育部體育署獎勵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聘用運動教練試辦計畫」獎勵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聘用運動教練聘任流程辦理續聘,若本計畫中止則約聘(僱)關係即消失。 二、報名者如持偽造、變造證件辦理報名手續,應負相關民事、刑事法律責任;錄取後始發現有前述情事者,立即無條件解僱之,其缺額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前述各項甄選作業、日程及地點更動時,將公告於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網站(http: //www.csvs.chc.edu.tw/)。 四、因應各項防疫措施,依相關規定辦理,必要時可視實際需要公告於前述網站。 五、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及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甄選委員會決議辦理之;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網站(http: //www.csvs.chc.edu.tw/)。 六、諮詢電話:試務及試場相關疑問: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學務處體育組(電話:04-8347106分機505)。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