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工程助理
公告日 | 113/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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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20 ~ 113/12/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
職稱 | 工程助理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33641 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各項工程(含災害復建)審查招標、監工、驗收、委託設計監造評選作業及工程經費核銷等業務60%。 二、辦理人民陳情案件20%。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0%。 |
資格條件 |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環境工程、營建工程、工業工程、電子工程、資訊管理、資訊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無不良嗜好者。 三、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者。 |
聯絡方式 | 一、月支薪酬:比照桃園市山僻地區、聘用、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標準表五等280薪點(新臺幣3萬9,340元整)。 二、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敘明工作經歷、個人專長及人格特質等資料,貼妥照片、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畢業證書、專業證照證書、服務經歷證明(含公私立機關行號),請以A4規格影印裝訂,所送資料作為積分審查,未交者以零分計算,請於113年12月25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送本公所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務課工程助理比照約僱人員五等」字樣及聯絡電話。 三、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正備取各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公所網站,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五、聯絡電話:03-3821500轉2300廖主任,地址:33641桃園市復興區中正路20號(人事室)。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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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0 ~ 113/12/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職稱
工程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各項工程(含災害復建)審查招標、監工、驗收、委託設計監造評選作業及工程經費核銷等業務60%。 二、辦理人民陳情案件20%。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0%。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環境工程、營建工程、工業工程、電子工程、資訊管理、資訊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無不良嗜好者。 三、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者。
聯絡方式
一、月支薪酬:比照桃園市山僻地區、聘用、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標準表五等280薪點(新臺幣3萬9,340元整)。 二、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敘明工作經歷、個人專長及人格特質等資料,貼妥照片、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畢業證書、專業證照證書、服務經歷證明(含公私立機關行號),請以A4規格影印裝訂,所送資料作為積分審查,未交者以零分計算,請於113年12月25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送本公所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務課工程助理比照約僱人員五等」字樣及聯絡電話。 三、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正備取各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公所網站,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五、聯絡電話:03-3821500轉2300廖主任,地址:33641桃園市復興區中正路20號(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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