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約聘研究員

公告日 113/12/21
刊登起迄日 113/12/20 ~ 114/01/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職稱 約聘研究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8樓
工作內容 1.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之規劃、推動及管考。 2.辦理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高齡社會白皮書專案小組幕僚作業。 3.辦理高齡政策議題研究與評估。 4.強化獨居老人關懷服務之規劃及執行。 5.辦理老人權益保障相關事宜之規劃及推動。 6.推動破除年齡歧視之社會宣導方案。 7.強化高齡友善服務知能方案之規劃及推動。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 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2.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社會學及法律等國內外大學以上相關系所畢業尤佳。 3.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歷、從事老人福利領域相關研究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4.須熟諳word、powerpoint、excel等應用軟體。 5.歡迎身心障礙者應徵。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4年1月10日前檢附簡歷表、自傳、學經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釘),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人事室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老人福利組約僱人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視同未報名。 2.本次視公開甄選結果擇優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4.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5.聘用期間:一年一聘。 6.月支報酬:360薪點 (新臺幣48,600元)起薪,最高至424薪點(新臺幣57,240元)。 7.洽詢電話:(02)8979-1196分機214許小姐。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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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0 ~ 114/01/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職稱

約聘研究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之規劃、推動及管考。 2.辦理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高齡社會白皮書專案小組幕僚作業。 3.辦理高齡政策議題研究與評估。 4.強化獨居老人關懷服務之規劃及執行。 5.辦理老人權益保障相關事宜之規劃及推動。 6.推動破除年齡歧視之社會宣導方案。 7.強化高齡友善服務知能方案之規劃及推動。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 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2.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社會學及法律等國內外大學以上相關系所畢業尤佳。 3.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歷、從事老人福利領域相關研究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4.須熟諳word、powerpoint、excel等應用軟體。 5.歡迎身心障礙者應徵。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4年1月10日前檢附簡歷表、自傳、學經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釘),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人事室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老人福利組約僱人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視同未報名。 2.本次視公開甄選結果擇優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4.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5.聘用期間:一年一聘。 6.月支報酬:360薪點 (新臺幣48,600元)起薪,最高至424薪點(新臺幣57,240元)。 7.洽詢電話:(02)8979-1196分機214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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