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視察
公告日 | 113/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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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20 ~ 113/12/3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
職稱 | 視察 |
職系 | 法制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館前路77號5樓 |
工作內容 | 1、數位政策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制之研究、規劃、訂修、解釋及協調推動。 2、國內、外個人資料保護法制、政策之追蹤、研究及評估。 3、個人資料保護人民陳情機制之研究、規劃及處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2、國內外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3、具備團隊精神、抗壓能力、良好溝通能力,並能依業務需要接受工作指派。 4、具外語能力尤佳。(檢具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6、具個人資料保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7、具有相關法制實務工作(含訴願案件)之經驗3年以上尤佳。 |
聯絡方式 | 1、初審合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8016分機238簡小姐。 2、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及銓審函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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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0 ~ 113/12/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職稱
視察
職系
法制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數位政策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制之研究、規劃、訂修、解釋及協調推動。 2、國內、外個人資料保護法制、政策之追蹤、研究及評估。 3、個人資料保護人民陳情機制之研究、規劃及處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2、國內外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3、具備團隊精神、抗壓能力、良好溝通能力,並能依業務需要接受工作指派。 4、具外語能力尤佳。(檢具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6、具個人資料保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7、具有相關法制實務工作(含訴願案件)之經驗3年以上尤佳。
聯絡方式
1、初審合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8016分機238簡小姐。 2、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及銓審函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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