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2/21
刊登起迄日 113/12/20 ~ 114/01/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監察院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監察院監察業務處(100216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2號)
工作內容 (一)人民書狀、機關來文登錄查詢及分案。 (二)協助糾彈案審查會議資料處理。 (三)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需兼具以下各點)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取得畢業證書者。 2.應徵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及第28條規定之情事。 (二)能力 1.具公文撰寫、處理行政事務之工作經驗,及電腦操作與應用能力。 2.具細心縝密、團隊合作及溝通協調之任事態度與知能。 3.具辦理法制、民眾陳情、文書、資訊處理等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 (三)本項職缺屬職務代理人之性質,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6年2月10日或被代理人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支五等一階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7,212元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月2日止。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暫訂114年1月中旬在本院舉行(日期確定後另行通知)。 (三)甄選內容:見本院網頁公告(首頁-新聞與公告-徵才訊息)。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報名表(請至本院全球資訊網〈http://www.cy.gov.tw〉新聞與公告→徵才訊息,以A4紙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學歷證書、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書面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整齊);身心障礙者請另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信封左下角註明:「參加監察業務處約僱職代甄選」,以掛號郵寄:100216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2號「監察院人事室許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甄選方式:依個人學、經歷及專長等採書面初審,經審查合格者,擇工作經驗、專業知能符合本院需求者通知來院參加面試,並依面試結果作為評比依據。未獲通知應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六)甄選結果:依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人員1名,並酌列備取人員1至2名。列候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洽詢電話:(02)23413183分機686許小姐或449吳小姐。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2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0 ~ 114/01/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監察院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人民書狀、機關來文登錄查詢及分案。 (二)協助糾彈案審查會議資料處理。 (三)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需兼具以下各點)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取得畢業證書者。 2.應徵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及第28條規定之情事。 (二)能力 1.具公文撰寫、處理行政事務之工作經驗,及電腦操作與應用能力。 2.具細心縝密、團隊合作及溝通協調之任事態度與知能。 3.具辦理法制、民眾陳情、文書、資訊處理等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 (三)本項職缺屬職務代理人之性質,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6年2月10日或被代理人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支五等一階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7,212元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月2日止。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暫訂114年1月中旬在本院舉行(日期確定後另行通知)。 (三)甄選內容:見本院網頁公告(首頁-新聞與公告-徵才訊息)。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報名表(請至本院全球資訊網〈http://www.cy.gov.tw〉新聞與公告→徵才訊息,以A4紙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學歷證書、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書面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整齊);身心障礙者請另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信封左下角註明:「參加監察業務處約僱職代甄選」,以掛號郵寄:100216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2號「監察院人事室許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甄選方式:依個人學、經歷及專長等採書面初審,經審查合格者,擇工作經驗、專業知能符合本院需求者通知來院參加面試,並依面試結果作為評比依據。未獲通知應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六)甄選結果:依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人員1名,並酌列備取人員1至2名。列候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洽詢電話:(02)23413183分機686許小姐或449吳小姐。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