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臨時人員

公告日 113/12/21
刊登起迄日 113/12/20 ~ 113/1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
工作內容 1. 協辦都市計畫相關資料彙整。 2. 協辦分區使用證明收發及建照建檔。 3. 配合災情查察及協助line群組管理。 4. 協辦公寓大廈組織報備。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高中職學校以上畢業,具服務熱忱。 2.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3. 具汽、機車駕照者佳。 4. 具工程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上本所網站(https://www.xizhi.ntpc.gov.tw/index.jsp )「業務專區/人事室/其他表單申請」下載「新北市汐止區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並於報名表「報名者簽章」處親自簽名或蓋章;敬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汽、機車駕照影本 4. 其他經歷、專業證照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以上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 於113年12月27日前寄至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人事室收(郵戳為憑,證件不齊、親送或逾期恕不予受理),信封上應註明應徵職稱「工務課臨時人員2」與白天連絡電話。 二、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三、本次公開徵選,依名次增列後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後補資格。 四、聯絡人及電話:02-26411111轉209陳課長。 五、薪資標準:新臺幣27,976元/月。 備註: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俾利本所郵寄。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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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臨時人員
113/12/11~113/12/18
檢視
臨時人員
113/11/28~113/12/05
檢視
公告日期

113/12/2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0 ~ 113/1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 協辦都市計畫相關資料彙整。 2. 協辦分區使用證明收發及建照建檔。 3. 配合災情查察及協助line群組管理。 4. 協辦公寓大廈組織報備。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高中職學校以上畢業,具服務熱忱。 2.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3. 具汽、機車駕照者佳。 4. 具工程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上本所網站(https://www.xizhi.ntpc.gov.tw/index.jsp )「業務專區/人事室/其他表單申請」下載「新北市汐止區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並於報名表「報名者簽章」處親自簽名或蓋章;敬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汽、機車駕照影本 4. 其他經歷、專業證照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以上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 於113年12月27日前寄至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人事室收(郵戳為憑,證件不齊、親送或逾期恕不予受理),信封上應註明應徵職稱「工務課臨時人員2」與白天連絡電話。 二、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三、本次公開徵選,依名次增列後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後補資格。 四、聯絡人及電話:02-26411111轉209陳課長。 五、薪資標準:新臺幣27,976元/月。 備註: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俾利本所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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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11~11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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