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楊梅高級中等學校
書記
公告日 | 113/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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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20 ~ 113/12/2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立楊梅高級中等學校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楊梅高中(326桃園市楊梅區高獅路5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設備組、專科教室及實驗室教學設備之管理與維修等相關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含)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具電腦文書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 5.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有主動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能力者尤佳,並能配合學校需要職務分配及調整。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係綜合行政書記職缺(預估缺),需俟職務出缺後任用(預計114年2月19日出缺),如屆時原職務未出缺,則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將擇優錄取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即喪失資格。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3.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3年12月2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4.掃描上傳(送件)資料如下: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考試及格證書、大專以上畢業證書、退伍令(無則免附)、現職派令、現職及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證照、英檢證書..等)。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5.聯絡人:教務處李主任,聯絡電話:03-4789618分機1201或人事室鄭主任,聯絡電話:03-4789618分機1121。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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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0 ~ 113/1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楊梅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設備組、專科教室及實驗室教學設備之管理與維修等相關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含)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具電腦文書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 5.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有主動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能力者尤佳,並能配合學校需要職務分配及調整。
聯絡方式
1.本職缺係綜合行政書記職缺(預估缺),需俟職務出缺後任用(預計114年2月19日出缺),如屆時原職務未出缺,則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將擇優錄取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即喪失資格。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3.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3年12月2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4.掃描上傳(送件)資料如下: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考試及格證書、大專以上畢業證書、退伍令(無則免附)、現職派令、現職及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證照、英檢證書..等)。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5.聯絡人:教務處李主任,聯絡電話:03-4789618分機1201或人事室鄭主任,聯絡電話:03-4789618分機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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