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計畫案專任助理
公告日 | 113/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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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20 ~ 114/01/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
職稱 | 計畫案專任助理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南市 |
工作地點 | 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 66 號 |
工作內容 | 一、特殊教育學生個案管理業務。 二、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行政業務。 三、轉銜服務、輔導行政及生活協助業務。 四、障礙學習輔具申請與管理業務。 五、資源教室財產管理、經費核銷及網頁管理業務。 六、教育部特殊教育計畫業務。 七、協助諮商輔導組各項業務推展。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
資格條件 | 一、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規定之給薪 標準: (一)學士/碩士畢業未通過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者為 280 俸點起,每月薪資 39,284 元。 (二)學士畢業並通過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者為 312 俸點起,每月薪資 43,774 元。 (三)碩士畢業並通過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者為 328 俸點起,每月薪資 46,018 元。 (四)上列標準皆須符合心理、社工、特殊教育等相關科系。 二、薪點折合率以教育部公告140.3薪點聘用。 三、僱用期間:自正式上班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試用期三個月,以一年一聘為原則,惟若未申請到教育部補助款時即中止合約。 |
聯絡方式 | 一、採書面方式報名。 二、報名應備文件:(一)履歷表(須含自傳)。(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證照 影本。(三)其他相關工作資歷證明文件。(四)「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暨個人 資料申請調閱同意書」https://personnel.tnnua.edu.tw/p/406-1023- 21103,r178.php?Lang=zh-tw 三、報名文件於114年1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寄達本校學務處;於 信封正面註明「應徵計畫案專任人員」及聯絡電話。 四、寄件地址:72045 台南市官田區大崎里 66 號 五、聯絡電話:學務處諮商輔導組06-6931352 陳小姐。 備註: 一、甄試時間與方式:先行書面資料審查,書面審查通過者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日期另行電話通知),面試後正取一名,並備取若干名。 二、預定報到日期:114年1月。 三、僱用期限:自正式上班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試用期三個月,以一年一聘為原則,惟若未申請到教育部補助款時即中止合約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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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0 ~ 114/01/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職稱
計畫案專任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特殊教育學生個案管理業務。 二、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行政業務。 三、轉銜服務、輔導行政及生活協助業務。 四、障礙學習輔具申請與管理業務。 五、資源教室財產管理、經費核銷及網頁管理業務。 六、教育部特殊教育計畫業務。 七、協助諮商輔導組各項業務推展。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資格條件
一、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規定之給薪 標準: (一)學士/碩士畢業未通過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者為 280 俸點起,每月薪資 39,284 元。 (二)學士畢業並通過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者為 312 俸點起,每月薪資 43,774 元。 (三)碩士畢業並通過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者為 328 俸點起,每月薪資 46,018 元。 (四)上列標準皆須符合心理、社工、特殊教育等相關科系。 二、薪點折合率以教育部公告140.3薪點聘用。 三、僱用期間:自正式上班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試用期三個月,以一年一聘為原則,惟若未申請到教育部補助款時即中止合約。
聯絡方式
一、採書面方式報名。 二、報名應備文件:(一)履歷表(須含自傳)。(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證照 影本。(三)其他相關工作資歷證明文件。(四)「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暨個人 資料申請調閱同意書」https://personnel.tnnua.edu.tw/p/406-1023- 21103,r178.php?Lang=zh-tw 三、報名文件於114年1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寄達本校學務處;於 信封正面註明「應徵計畫案專任人員」及聯絡電話。 四、寄件地址:72045 台南市官田區大崎里 66 號 五、聯絡電話:學務處諮商輔導組06-6931352 陳小姐。 備註: 一、甄試時間與方式:先行書面資料審查,書面審查通過者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日期另行電話通知),面試後正取一名,並備取若干名。 二、預定報到日期:114年1月。 三、僱用期限:自正式上班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試用期三個月,以一年一聘為原則,惟若未申請到教育部補助款時即中止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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