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3/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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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20 ~ 113/12/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花蓮縣 |
工作地點 | 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花蓮辦事處(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131號右棟) |
工作內容 | 1.職缺(一)業務人員(一) 3名:辦理國有土地勘清查及相關文書處理產籍作業業務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職缺(二)業務人員(一) 2名:辦理國有財產出租業務、占用地處理、報表彙整及臨時交辦事項。 3.職缺(三)行政人員(一) 1名:辦理國有財產接管登記、總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4.職缺(四)行政人員(一) 1名:抵稅、租金、占用追收相關國產會計帳務、出納、公共設施交換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5.職缺(五)行政人員(二) 1名:辦理收發文打字、登記及檔案管理相關業務與臨時交辦事項。 6.職缺(六)行政人員(二) 1名:辦理租賃、占用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各項報表資料打字、登記、第三股事務(含租案室管理、服務台書表整理)、登記桌及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職缺(一)、(二)、(三)、(四):專科以上畢業,職缺(五)、(六):高中以上畢業。 2.具電腦文書軟體(LibreOffice、Office)運用操作處理能力。 3.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4.服務態度良好且具有耐心,視業務需要,配合加班。 5.職缺(一):熟諳國有財產法、地籍測量等相關法規、經驗、基本繪圖識圖能力及國有土地系統應用軟體之運用與操作者尤佳。 6.職缺(二):具國有財產租賃業務法規概念,有辦理國有財產租賃或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7.職缺(三):具國有財產業務法規概念,有辦理國有財產接管登記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具有收發文處理經驗者尤佳。 8.職缺(四):具有出納、主會計業務經驗者、有辦理國有財產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9.職缺(五):具有收發文處理及檔案管理經驗者尤佳。 10.職缺(六):需具身心障礙資格,具文書處理軟體(Word、Excle、odt、ods)職能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薪資:職缺(一):每月薪資37,800元,職缺(二):每月薪資37,800元,職缺(三):每月薪資30,590元,職缺(四):每月薪資30,590元,職缺(五):每月薪資28,590元,職缺(六):每月薪資28,590元。 二、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其中職缺(三)為預估缺,預計於114年2月5日出缺。 三、應徵方式:採郵寄或現場親送報名應徵,請檢具1.本分署約用人員應徵履歷表(內容需完整並請簽名及務必粘貼或書表逕列印2吋彩色相片,否則視為資料不全者)、2.最高學歷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若已役畢或免役者請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書影本,另可一併檢附經歷證明、汽、機車駕照等影本,郵寄、現場親送者請將應徵文件裝入信封,信封請於寄件人旁或履歷表上方空白處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職缺( )」及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應徵信封或履歷表未註明應徵職缺者,恕不受理及退件。前述履歷表相關資料請於公告截止日113年12月25日下午5點前送達至本分署花蓮辦事處(地址: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131號右棟1樓,信封收件人:辜小姐),請自行計算送達時間,逾期送達不受理、應徵文件應填內容錯填或漏填及檢附文件資料不全者,均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徵才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書面審查合格者統一訂期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未獲通知者及未獲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各職缺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五、本次徵才聯絡人:辜小姐,電話:03-8339399轉712。工作內容查詢:職缺(一)請洽曹先生,電話轉111。職缺(四)、(五)請洽彭小姐,電話轉211。職缺(二)、(三)、(六)請洽陳小姐,電話轉311。 六、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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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0 ~ 113/12/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1.職缺(一)業務人員(一) 3名:辦理國有土地勘清查及相關文書處理產籍作業業務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職缺(二)業務人員(一) 2名:辦理國有財產出租業務、占用地處理、報表彙整及臨時交辦事項。 3.職缺(三)行政人員(一) 1名:辦理國有財產接管登記、總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4.職缺(四)行政人員(一) 1名:抵稅、租金、占用追收相關國產會計帳務、出納、公共設施交換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5.職缺(五)行政人員(二) 1名:辦理收發文打字、登記及檔案管理相關業務與臨時交辦事項。 6.職缺(六)行政人員(二) 1名:辦理租賃、占用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各項報表資料打字、登記、第三股事務(含租案室管理、服務台書表整理)、登記桌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職缺(一)、(二)、(三)、(四):專科以上畢業,職缺(五)、(六):高中以上畢業。 2.具電腦文書軟體(LibreOffice、Office)運用操作處理能力。 3.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4.服務態度良好且具有耐心,視業務需要,配合加班。 5.職缺(一):熟諳國有財產法、地籍測量等相關法規、經驗、基本繪圖識圖能力及國有土地系統應用軟體之運用與操作者尤佳。 6.職缺(二):具國有財產租賃業務法規概念,有辦理國有財產租賃或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7.職缺(三):具國有財產業務法規概念,有辦理國有財產接管登記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具有收發文處理經驗者尤佳。 8.職缺(四):具有出納、主會計業務經驗者、有辦理國有財產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9.職缺(五):具有收發文處理及檔案管理經驗者尤佳。 10.職缺(六):需具身心障礙資格,具文書處理軟體(Word、Excle、odt、ods)職能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薪資:職缺(一):每月薪資37,800元,職缺(二):每月薪資37,800元,職缺(三):每月薪資30,590元,職缺(四):每月薪資30,590元,職缺(五):每月薪資28,590元,職缺(六):每月薪資28,590元。 二、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其中職缺(三)為預估缺,預計於114年2月5日出缺。 三、應徵方式:採郵寄或現場親送報名應徵,請檢具1.本分署約用人員應徵履歷表(內容需完整並請簽名及務必粘貼或書表逕列印2吋彩色相片,否則視為資料不全者)、2.最高學歷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若已役畢或免役者請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書影本,另可一併檢附經歷證明、汽、機車駕照等影本,郵寄、現場親送者請將應徵文件裝入信封,信封請於寄件人旁或履歷表上方空白處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職缺( )」及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應徵信封或履歷表未註明應徵職缺者,恕不受理及退件。前述履歷表相關資料請於公告截止日113年12月25日下午5點前送達至本分署花蓮辦事處(地址: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131號右棟1樓,信封收件人:辜小姐),請自行計算送達時間,逾期送達不受理、應徵文件應填內容錯填或漏填及檢附文件資料不全者,均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徵才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書面審查合格者統一訂期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未獲通知者及未獲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各職缺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五、本次徵才聯絡人:辜小姐,電話:03-8339399轉712。工作內容查詢:職缺(一)請洽曹先生,電話轉111。職缺(四)、(五)請洽彭小姐,電話轉211。職缺(二)、(三)、(六)請洽陳小姐,電話轉311。 六、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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