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助理員
公告日 | 113/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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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23 ~ 114/01/0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2號(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秘書室) |
工作內容 | 1.辦公文具用品管理。 2.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減量管理。 3.會議室管理。 4.公務文件銷毀。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或經銓敘機關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2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具法律或公共行政相關學歷畢業者尤佳。 3、通過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4、具溝通協調及解決問題能力。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1、請於114年1月6日(星期一)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語文檢證定、資安相關或其他證書(照)資料上傳(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無則免附),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筆試及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4、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林小姐(聯絡電話:02-23808856)。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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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3 ~ 114/01/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公文具用品管理。 2.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減量管理。 3.會議室管理。 4.公務文件銷毀。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或經銓敘機關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2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具法律或公共行政相關學歷畢業者尤佳。 3、通過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4、具溝通協調及解決問題能力。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1月6日(星期一)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語文檢證定、資安相關或其他證書(照)資料上傳(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無則免附),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筆試及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4、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林小姐(聯絡電話:02-23808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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