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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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20 ~ 114/01/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
職稱 |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屏東縣 |
工作地點 | 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 |
工作內容 | 一、本校財產管理和宿舍管理。 二、水電費用收取與相關之行政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6 個月以上或 2 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不限科系,曾修習電機相關科目或具電腦技能經驗者尤佳,男性須役畢。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五、品性端正、盡職負責,無不良紀錄。 六、無雙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如為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 七、本職缺歡迎有效期內身心障礙證明人員應徵。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台幣37,800元)。 二、工作期限: (一)自報到日起至 114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錄取人員報到前 1 日止。 (二)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無條件解僱,終止契約,受僱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三、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08:00至12:00,13:00至17:00。 四、報名方式及期限:檢附 1.報名表(以A4列印, 並黏貼最近脫帽半身照片) 2.身分證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 本 4.其他證照影本 依序裝訂成冊,於本( 114) 年 1 月 2 日前(一律以通訊報名, 並以郵局收件郵戳為憑 ,逾期恕不受理) 逕 寄:(94641)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恆春工商人事室收(信封加註應徵技士職務代理人甄選) 。 二、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及面試。 備註 : 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聯絡電話 08-8892010 #280 人事室主任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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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0 ~ 114/01/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職稱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本校財產管理和宿舍管理。 二、水電費用收取與相關之行政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6 個月以上或 2 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不限科系,曾修習電機相關科目或具電腦技能經驗者尤佳,男性須役畢。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五、品性端正、盡職負責,無不良紀錄。 六、無雙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如為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 七、本職缺歡迎有效期內身心障礙證明人員應徵。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台幣37,800元)。 二、工作期限: (一)自報到日起至 114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錄取人員報到前 1 日止。 (二)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無條件解僱,終止契約,受僱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三、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08:00至12:00,13:00至17:00。 四、報名方式及期限:檢附 1.報名表(以A4列印, 並黏貼最近脫帽半身照片) 2.身分證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 本 4.其他證照影本 依序裝訂成冊,於本( 114) 年 1 月 2 日前(一律以通訊報名, 並以郵局收件郵戳為憑 ,逾期恕不受理) 逕 寄:(94641)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恆春工商人事室收(信封加註應徵技士職務代理人甄選) 。 二、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及面試。 備註 : 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聯絡電話 08-8892010 #280 人事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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