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鹿谷鄉公所
技士

公告日 113/12/23
刊登起迄日 113/12/23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南投縣鹿谷鄉公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地點 南投縣鹿谷鄉(村)中正路2段73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所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服從指揮、刻苦耐勞並具服務熱忱、積極主動、及溝通協調能力,且熟悉一般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12月31 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書、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二、應徵者由本所先行審查擇優電話通知參加甄試,若有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三、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9)2755720轉263江小姐。 四、本甄選得候補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2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3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南投縣鹿谷鄉公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所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服從指揮、刻苦耐勞並具服務熱忱、積極主動、及溝通協調能力,且熟悉一般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12月31 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書、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二、應徵者由本所先行審查擇優電話通知參加甄試,若有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三、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9)2755720轉263江小姐。 四、本甄選得候補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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