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
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公告日 113/12/23
刊登起迄日 113/12/23 ~ 114/01/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中央大學
職稱 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本校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工作內容 【職務說明】 一、職稱: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二、工作內容: 1.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事務工作,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 2.須配合輪值,其任務以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通報、急救(視狀況)及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相關業務為主。 3.災害防救。 4.學生校外賃居。 5.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 6.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7.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全民國防教育及防制校園霸凌工作。 8.學生生活輔導。 9.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須配合值勤,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自起聘日起2年為止(聘期屆滿,得視業務情形、本校財務狀況及表現優異程度,經 單位主管評估,提至本校職員員額小組通過後,依校內規定程序轉聘本校契僱人員。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起薪34,960元,碩士學歷起薪40,335元);若為支領退休俸之軍、士官再任公職者,其薪資上限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資格條件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以上學歷。 2.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3.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4.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5.具基本英語會話能力。
聯絡方式 【應徵方式】 一、請於114年1月3日下午5時前至本校指定網址https://app.hrda.pro/s/i/aRprib填寫報名資料,並依系統指示至個人郵件信箱收信,完成第一階段線上錄影面試(手機或電腦均可使用),本階段占整體應徵分數10%(完成者即得本項分數) 二、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表件(請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 (一)個人履歷(含近6個月內照片、學經歷、通訊電話、手機、住址及其他詳細資料)。 (二)個人自傳。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身分證(正、反面)。 (五)教育部校安中心儲備人員證明書影本。 三、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四、聯絡人:電話(03)4227151分機57212,廖河順先生。 五、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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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3 ~ 114/01/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中央大學

職稱

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職務說明】 一、職稱: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二、工作內容: 1.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事務工作,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 2.須配合輪值,其任務以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通報、急救(視狀況)及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相關業務為主。 3.災害防救。 4.學生校外賃居。 5.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 6.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7.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全民國防教育及防制校園霸凌工作。 8.學生生活輔導。 9.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須配合值勤,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自起聘日起2年為止(聘期屆滿,得視業務情形、本校財務狀況及表現優異程度,經 單位主管評估,提至本校職員員額小組通過後,依校內規定程序轉聘本校契僱人員。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起薪34,960元,碩士學歷起薪40,335元);若為支領退休俸之軍、士官再任公職者,其薪資上限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資格條件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以上學歷。 2.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3.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4.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5.具基本英語會話能力。

聯絡方式

【應徵方式】 一、請於114年1月3日下午5時前至本校指定網址https://app.hrda.pro/s/i/aRprib填寫報名資料,並依系統指示至個人郵件信箱收信,完成第一階段線上錄影面試(手機或電腦均可使用),本階段占整體應徵分數10%(完成者即得本項分數) 二、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表件(請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 (一)個人履歷(含近6個月內照片、學經歷、通訊電話、手機、住址及其他詳細資料)。 (二)個人自傳。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身分證(正、反面)。 (五)教育部校安中心儲備人員證明書影本。 三、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四、聯絡人:電話(03)4227151分機57212,廖河順先生。 五、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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