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永康區公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3/12/24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24 ~ 114/01/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南市永康區公所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5等至5等 |
縣市 | 臺南市 |
工作地點 | 臺南市永康區公所,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655號。 |
工作內容 | 負責辦理墳墓遷葬或區內公共設施工程及臨時交辦事項相關業務。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畢業且具有土木或建築工程實務專業知識經驗。 2.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迴避任用、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4.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 **新進人員應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成績及格者,予以正式僱用;試用成績不及格者,予以解僱。**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 請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s://www.tainan.gov.tw/Default.aspx →徵才公告-徵才專區 參閱。 二、聯絡方式:06-2010-308-#217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2/24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4 ~ 114/01/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南市永康區公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5等至5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負責辦理墳墓遷葬或區內公共設施工程及臨時交辦事項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畢業且具有土木或建築工程實務專業知識經驗。 2.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迴避任用、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4.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 **新進人員應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成績及格者,予以正式僱用;試用成績不及格者,予以解僱。**
聯絡方式
一、意者 請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s://www.tainan.gov.tw/Default.aspx →徵才公告-徵才專區 參閱。 二、聯絡方式:06-2010-308-#217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