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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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05 ~ 113/11/1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公司登記組) |
工作內容 | 1.辦理公司登記資料及分公司登記案件。 2.辦理工商憑證作業。 3.行政爭訟案件。 4.其他綜合性業務。 |
資格條件 | 1.限具身心障礙資格證明文件者。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3.具電腦文書處理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各款情事。具公務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限具身心障礙資格人員,薪點為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費用,試用1至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及格正式僱用;並於每年年終考核通過後予以續僱。 2.如曾任公務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工作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或較高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於試用期滿後得按年提敘薪級;前述年資以曆年制為採計基準,畸零月數均不予併計,最高以提敘四級為限,並自試用期滿考核及格後提出申請。 3.意者請於113年11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並檢附⾝分證、身心障礙證明文件(正反面)、畢業證書、工作經歷證明之pdf檔上傳(未上傳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備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4.本職缺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相關公告資訊請至本署官網/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專區查閱。 5.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本署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聯絡電話:02-23433300分機7604郭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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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5 ~ 113/11/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公司登記資料及分公司登記案件。 2.辦理工商憑證作業。 3.行政爭訟案件。 4.其他綜合性業務。
資格條件
1.限具身心障礙資格證明文件者。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3.具電腦文書處理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各款情事。具公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1.本職缺限具身心障礙資格人員,薪點為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費用,試用1至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及格正式僱用;並於每年年終考核通過後予以續僱。 2.如曾任公務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工作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或較高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於試用期滿後得按年提敘薪級;前述年資以曆年制為採計基準,畸零月數均不予併計,最高以提敘四級為限,並自試用期滿考核及格後提出申請。 3.意者請於113年11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並檢附⾝分證、身心障礙證明文件(正反面)、畢業證書、工作經歷證明之pdf檔上傳(未上傳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備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4.本職缺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相關公告資訊請至本署官網/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專區查閱。 5.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本署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聯絡電話:02-23433300分機7604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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