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約僱人員(役政災防課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3/12/24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23 ~ 113/12/3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
| 職稱 | 約僱人員(役政災防課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 |
| 縣市 | 新北市 |
| 工作地點 | 234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役政災防課)。 |
| 工作內容 | 1.辦理災害防救業務、替代役管理等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一、月支報酬:約僱5等280薪點[新台幣37,800元,須扣繳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二、僱用期間:自114年1月2日起至114年公務高考3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前一日止(預計為114年10月),惟僱用期滿、僱用原因提前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畢業。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1.有意應徵者請檢附:甄選報名表(須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上均為A4格式),於公告期間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4樓人事室(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役政災防課約僱5等職務代理人)。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未獲通知甄選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退回原件請附回郵信封)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含錯誤率計算),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3薪資:新臺幣3萬7,800元【含勞(健)保自付費用】。 4.本聯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案聯絡電話:02-29282828-524潘小姐;工作內容洽詢電話:02-29282828-530劉課長。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2/24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3 ~ 113/12/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役政災防課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災害防救業務、替代役管理等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一、月支報酬:約僱5等280薪點[新台幣37,800元,須扣繳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二、僱用期間:自114年1月2日起至114年公務高考3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前一日止(預計為114年10月),惟僱用期滿、僱用原因提前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有意應徵者請檢附:甄選報名表(須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上均為A4格式),於公告期間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4樓人事室(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役政災防課約僱5等職務代理人)。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未獲通知甄選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退回原件請附回郵信封)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含錯誤率計算),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3薪資:新臺幣3萬7,800元【含勞(健)保自付費用】。 4.本聯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案聯絡電話:02-29282828-524潘小姐;工作內容洽詢電話:02-29282828-530劉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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