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學院
駕駛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07/22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官學院
職稱 駕駛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
工作內容 司法院調本學院辦事,負責公務車輛駕駛、庶務支援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品德端正、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 (三)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四)領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且無被吊扣等違規情形。(具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薪資(32,210元至38,110元)及加班費核實計算給予。 二、報名方式及檢附證件: (一)報名期限:請於113年12月31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或逕送至「111044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 法官學院總務組」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應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1、報名表,填寫完整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如附件)。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檢附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最近3年考核成績或考績證明書影本。 5、最近公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合格書表。 6、職業駕駛執照影本。 7、法官學院甄選前案查詢同意書或警察刑事紀錄證明1份。 三、面試甄選: (一)報名人數如超過6名,先以書面審查,擇優至多6名參加面談(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訂);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二)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1名,經甄選錄取人員須檢附機關移撥同意書,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學院通知日期到職任用;備取者備取期間3個月。 四、甄選簡章及甄選履歷表請至本學院網站(https://tpi.judicial.gov.tw/tw/mp-041.html)→「徵人啟事」連結下載。 五、聯絡人:本學院總務組吳先生,聯絡電話:(02)8866-4433分機651。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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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07/22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官學院

職稱

駕駛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司法院調本學院辦事,負責公務車輛駕駛、庶務支援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品德端正、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 (三)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四)領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且無被吊扣等違規情形。(具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薪資(32,210元至38,110元)及加班費核實計算給予。 二、報名方式及檢附證件: (一)報名期限:請於113年12月31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或逕送至「111044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 法官學院總務組」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應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1、報名表,填寫完整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如附件)。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檢附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最近3年考核成績或考績證明書影本。 5、最近公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合格書表。 6、職業駕駛執照影本。 7、法官學院甄選前案查詢同意書或警察刑事紀錄證明1份。 三、面試甄選: (一)報名人數如超過6名,先以書面審查,擇優至多6名參加面談(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訂);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二)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1名,經甄選錄取人員須檢附機關移撥同意書,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學院通知日期到職任用;備取者備取期間3個月。 四、甄選簡章及甄選履歷表請至本學院網站(https://tpi.judicial.gov.tw/tw/mp-041.html)→「徵人啟事」連結下載。 五、聯絡人:本學院總務組吳先生,聯絡電話:(02)8866-4433分機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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