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
組員
公告日 | 113/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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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24 ~ 114/01/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中央研究院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1.請檢具以下資料(請依序排列,勿裝訂): (1) 完整之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eCPA 人事服務網下載,且須為〈一般〉版本;履歷表簡要自述下方欄位,請提供簽名)。 (2) 大學(含)以上學歷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 公務人員現職派令影本或最近一次派令影本。 (4) 歷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與獎懲令影本。 (6)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英文能力證書)。 2.意者請於114年1月13日前(以郵戳為憑)將上開文件寄至「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人事張簡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經濟研究所組員」及聯絡電話。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合格、未獲通知甄試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本職缺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
工作內容 | 辦理學術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業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轉任公務人員者,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 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條之限制及各類考試轉調情事者。 3. 英文聽說讀寫流利,需提供英文能力證書。 4. 具國際事務相關經驗尤佳。 5. 積極負責,具良好溝通、資料處理能力,必要時願意接受職務輪調。 |
聯絡方式 | 02-27822791分機601張簡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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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4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4 ~ 114/0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中央研究院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學術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業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轉任公務人員者,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 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條之限制及各類考試轉調情事者。 3. 英文聽說讀寫流利,需提供英文能力證書。 4. 具國際事務相關經驗尤佳。 5. 積極負責,具良好溝通、資料處理能力,必要時願意接受職務輪調。
聯絡方式
02-27822791分機601張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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