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護理師

公告日 113/12/24
刊登起迄日 113/12/23 ~ 114/01/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至師(三)級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高雄市立聯合醫院護理科)。
工作內容 病房臨床工作及護理行政(含夜班)等相關業務、醫院評鑑與教學醫學評鑑辦理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大學(含)以上同等學歷護理學系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專技人員高考或檢覈考試護理師類科考試及格,領有護理師證書。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規定各款情事之ㄧ,且無限制轉調情形,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請下載附加檔案「具結書」簽名) (四)具區域教學醫院臨床工作經驗5年以上。 (五)具臨床專業能力進階N3或NP3(含)以上(需為與本院同等級醫院(含)以上核發之證書/明)。 (六)具加護病房訓練證書或急重症訓練證書者或血液透析護理人員證書尤佳。 (七)具加護病房或急診或血液透析室或手術室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八)曾任護理長或兼任Leader職務及相關臨床教學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甄選方式: (一)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40分) (二) 第二階段:面試(60分) 二、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 月 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 報名方式:親自送件或掛號通訊報名,並請註明應徵職缺。 (三) 通訊地址:804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高雄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收)。 (四) 連絡人:人事室陳小姐(電話:07-5552565轉51461)。 三、報名時請檢送下列資料影本各三份,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且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以示負責,面試時請攜帶正本(驗畢發還):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內貼半身照片,自傳不可空白並親自簽名)(如附檔之標準格式,請自行下載)。 (二)現職派令或最近一次派令。 (三)現職銓審函或最近一次銓審函。 (四)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證明文件。 (五)具結書(正本)(如附檔)。 (六)國民身分證。 (七)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八)相關考試及格證書。 (九)護理師證書(正反面) (十)臨床專業能力進階證書/明。 (十一)在職、服務或離職證明。 (十二)相關服務資歷證明。 (十三)報考自審表(如附檔,請自行下載)。 (十四)如未曾任公務人員者,免附(二)至(四)項。 四、面試時間及地點: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 五、錄取通知: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70分以上擇優錄取;錄取名單於本院網路公告,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 六、本次甄選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面試成績在同分,則以書面審查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七、經甄選錄取人員,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可生效。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所附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個人證件及相關資料如有偽造,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二)本次甄選得視報名人員情形擇優通知面試及增列備取人員列冊候用;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倘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九、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24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3 ~ 114/01/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至師(三)級

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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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病房臨床工作及護理行政(含夜班)等相關業務、醫院評鑑與教學醫學評鑑辦理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大學(含)以上同等學歷護理學系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專技人員高考或檢覈考試護理師類科考試及格,領有護理師證書。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規定各款情事之ㄧ,且無限制轉調情形,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請下載附加檔案「具結書」簽名) (四)具區域教學醫院臨床工作經驗5年以上。 (五)具臨床專業能力進階N3或NP3(含)以上(需為與本院同等級醫院(含)以上核發之證書/明)。 (六)具加護病房訓練證書或急重症訓練證書者或血液透析護理人員證書尤佳。 (七)具加護病房或急診或血液透析室或手術室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八)曾任護理長或兼任Leader職務及相關臨床教學經驗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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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甄選方式: (一)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40分) (二) 第二階段:面試(60分) 二、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 月 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 報名方式:親自送件或掛號通訊報名,並請註明應徵職缺。 (三) 通訊地址:804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高雄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收)。 (四) 連絡人:人事室陳小姐(電話:07-5552565轉51461)。 三、報名時請檢送下列資料影本各三份,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且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以示負責,面試時請攜帶正本(驗畢發還):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內貼半身照片,自傳不可空白並親自簽名)(如附檔之標準格式,請自行下載)。 (二)現職派令或最近一次派令。 (三)現職銓審函或最近一次銓審函。 (四)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證明文件。 (五)具結書(正本)(如附檔)。 (六)國民身分證。 (七)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八)相關考試及格證書。 (九)護理師證書(正反面) (十)臨床專業能力進階證書/明。 (十一)在職、服務或離職證明。 (十二)相關服務資歷證明。 (十三)報考自審表(如附檔,請自行下載)。 (十四)如未曾任公務人員者,免附(二)至(四)項。 四、面試時間及地點: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 五、錄取通知: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70分以上擇優錄取;錄取名單於本院網路公告,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 六、本次甄選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面試成績在同分,則以書面審查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七、經甄選錄取人員,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可生效。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所附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個人證件及相關資料如有偽造,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二)本次甄選得視報名人員情形擇優通知面試及增列備取人員列冊候用;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倘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九、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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