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3/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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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24 ~ 114/01/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政府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東區龍山西路99號2樓 |
工作內容 | 一、工作內容: 1. 辦理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辦法所定各項津貼及補助款審核發放等事項。 2. 辦理相關推廣活動及行政作業。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報酬:第一級月薪新臺幣36,180元(依每年服務績效等次調薪,最高第七級月薪新臺幣47,520元。) |
資格條件 | 符合下列條件: 1.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勞工、社會、社工、法律、諮商、復健相關科系畢業(相關科系一覽表如附件)。 2. 具備機車或汽車駕照。 |
聯絡方式 | 檢具文件: (一)新竹市政府辦理「114年度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甄試報名表。【報名表請至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網頁/訊息公告/公告/下載(網址: https://dep-labor.hccg.gov.tw/ch/index.jsp),請依格式填寫,附照片、親自簽名。】 (二)身分證(正、反)影本。 (三﹚自傳(以A4繕打或書寫,以不超過2頁為宜)。 (四﹚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並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五﹚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歷、證照、訓練或研究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六﹚機車駕照影本。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聯絡方式: 一、 一律採紙本報名,114年1月2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寄至「新竹市東區龍山西路99號2樓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收,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 二、遴選方式: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勞工及青年處將另行通知筆試及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如資格不符,恕不通知。 三、面試結果以電話通知。錄取正取1名,視需要備取若干人員候用。 四、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五、聯絡電話:03-5324900轉200楊小姐。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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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4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4 ~ 114/01/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工作內容: 1. 辦理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辦法所定各項津貼及補助款審核發放等事項。 2. 辦理相關推廣活動及行政作業。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報酬:第一級月薪新臺幣36,180元(依每年服務績效等次調薪,最高第七級月薪新臺幣47,520元。)
資格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 1.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勞工、社會、社工、法律、諮商、復健相關科系畢業(相關科系一覽表如附件)。 2. 具備機車或汽車駕照。
聯絡方式
檢具文件: (一)新竹市政府辦理「114年度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甄試報名表。【報名表請至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網頁/訊息公告/公告/下載(網址: https://dep-labor.hccg.gov.tw/ch/index.jsp),請依格式填寫,附照片、親自簽名。】 (二)身分證(正、反)影本。 (三﹚自傳(以A4繕打或書寫,以不超過2頁為宜)。 (四﹚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並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五﹚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歷、證照、訓練或研究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六﹚機車駕照影本。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聯絡方式: 一、 一律採紙本報名,114年1月2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寄至「新竹市東區龍山西路99號2樓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收,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 二、遴選方式: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勞工及青年處將另行通知筆試及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如資格不符,恕不通知。 三、面試結果以電話通知。錄取正取1名,視需要備取若干人員候用。 四、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五、聯絡電話:03-5324900轉200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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