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聘用團員

公告日 113/12/24
刊登起迄日 113/12/23 ~ 114/0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職稱 聘用團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地址: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並須配合團務需求,至外地出差。
工作內容 (一)音樂演奏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 依本團114年度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辦理(薪點328~424元,本國國籍薪點折合率為161.2元,折合新臺幣為52,873元~68,348元;外國國籍薪點折合率為202.1元,折合新臺幣為66,288元~85,690元)。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取得證書,並符合下列兩款之一者: 1、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並具有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二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及28條第1項第2至第9款規定情事。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通信報名,請於本團網址(http://www.ntso.gov.tw/)下載報名表及管弦樂片段曲目,填妥資料並檢附學歷等相關證明文件後,寄至「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國立臺灣交響樂團人事室收,並註明應徵「聘用定音鼓首席」。 (二)有關報名與甄選流程等行政相關問題,請電郵[email protected],或電洽本團人事室(04) 23332133謝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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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4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3 ~ 114/0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職稱

聘用團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音樂演奏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 依本團114年度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辦理(薪點328~424元,本國國籍薪點折合率為161.2元,折合新臺幣為52,873元~68,348元;外國國籍薪點折合率為202.1元,折合新臺幣為66,288元~85,690元)。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取得證書,並符合下列兩款之一者: 1、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並具有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二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及28條第1項第2至第9款規定情事。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通信報名,請於本團網址(http://www.ntso.gov.tw/)下載報名表及管弦樂片段曲目,填妥資料並檢附學歷等相關證明文件後,寄至「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國立臺灣交響樂團人事室收,並註明應徵「聘用定音鼓首席」。 (二)有關報名與甄選流程等行政相關問題,請電郵[email protected],或電洽本團人事室(04) 23332133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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