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約僱助理
公告日 | 113/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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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24 ~ 113/12/2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
職稱 | 約僱助理 |
職系 | 無 |
職等 | 5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 |
工作內容 | 一、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租金業務案件之登打、製作、釐正、彙整等文書工作。 三、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工作經驗。 三、需具備機車或汽車駕照。 四、熟悉電腦文書office軟體處理能力。 五、為免浪費行政資源,本職缺不得與本公所另一同工作性質內容之職缺,重覆投件,請當事人報名時審慎考慮後再擇一投件。 |
聯絡方式 | 一、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退伍令、相關證照、專長證明或服務經歷證明等,均以影印本檢附,請依序裝訂成冊(如無則免附,未繳交者該項資歷評分不予記分)。 二、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或親送至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人事室收(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農經課約僱助理-原住民保留地租金業務」字樣及聯絡電話。 三、經審查合格者,本公所另通知面試時間,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親自、委託(請檢具委託書)取回或附足額回郵信封郵寄。 四、依甄選成績公告錄取1名。 五、聯絡電話:03-3821500轉2301王小姐,地址:33641桃園市復興區中正路20號(人事室)。 六、本職缺為中央補助款缺額,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12/31止,視計畫核定決定次年度續僱(月支薪酬39,340元)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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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4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4 ~ 113/1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職稱
約僱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5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租金業務案件之登打、製作、釐正、彙整等文書工作。 三、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工作經驗。 三、需具備機車或汽車駕照。 四、熟悉電腦文書office軟體處理能力。 五、為免浪費行政資源,本職缺不得與本公所另一同工作性質內容之職缺,重覆投件,請當事人報名時審慎考慮後再擇一投件。
聯絡方式
一、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退伍令、相關證照、專長證明或服務經歷證明等,均以影印本檢附,請依序裝訂成冊(如無則免附,未繳交者該項資歷評分不予記分)。 二、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或親送至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人事室收(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農經課約僱助理-原住民保留地租金業務」字樣及聯絡電話。 三、經審查合格者,本公所另通知面試時間,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親自、委託(請檢具委託書)取回或附足額回郵信封郵寄。 四、依甄選成績公告錄取1名。 五、聯絡電話:03-3821500轉2301王小姐,地址:33641桃園市復興區中正路20號(人事室)。 六、本職缺為中央補助款缺額,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12/31止,視計畫核定決定次年度續僱(月支薪酬39,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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