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約僱助理

公告日 113/12/24
刊登起迄日 113/12/24 ~ 113/1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職稱 約僱助理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
工作內容 一、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租金業務案件之登打、製作、釐正、彙整等文書工作。 三、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工作經驗。 三、需具備機車或汽車駕照。 四、熟悉電腦文書office軟體處理能力。 五、為免浪費行政資源,本職缺不得與本公所另一同工作性質內容之職缺,重覆投件,請當事人報名時審慎考慮後再擇一投件。
聯絡方式 一、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退伍令、相關證照、專長證明或服務經歷證明等,均以影印本檢附,請依序裝訂成冊(如無則免附,未繳交者該項資歷評分不予記分)。 二、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或親送至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人事室收(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農經課約僱助理-原住民保留地租金業務」字樣及聯絡電話。 三、經審查合格者,本公所另通知面試時間,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親自、委託(請檢具委託書)取回或附足額回郵信封郵寄。 四、依甄選成績公告錄取1名。 五、聯絡電話:03-3821500轉2301王小姐,地址:33641桃園市復興區中正路20號(人事室)。 六、本職缺為中央補助款缺額,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12/31止,視計畫核定決定次年度續僱(月支薪酬39,340元)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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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4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4 ~ 113/1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職稱

約僱助理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租金業務案件之登打、製作、釐正、彙整等文書工作。 三、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工作經驗。 三、需具備機車或汽車駕照。 四、熟悉電腦文書office軟體處理能力。 五、為免浪費行政資源,本職缺不得與本公所另一同工作性質內容之職缺,重覆投件,請當事人報名時審慎考慮後再擇一投件。

聯絡方式

一、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退伍令、相關證照、專長證明或服務經歷證明等,均以影印本檢附,請依序裝訂成冊(如無則免附,未繳交者該項資歷評分不予記分)。 二、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或親送至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人事室收(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農經課約僱助理-原住民保留地租金業務」字樣及聯絡電話。 三、經審查合格者,本公所另通知面試時間,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親自、委託(請檢具委託書)取回或附足額回郵信封郵寄。 四、依甄選成績公告錄取1名。 五、聯絡電話:03-3821500轉2301王小姐,地址:33641桃園市復興區中正路20號(人事室)。 六、本職缺為中央補助款缺額,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12/31止,視計畫核定決定次年度續僱(月支薪酬39,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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