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課員

公告日 113/12/25
刊登起迄日 113/12/24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社區發展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七職等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限制之情事者。 三、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如在現任職機關有服務義務或不同意商調者,請勿報名。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 (6) 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如無免附) (以上均以掃描方式檢附),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註記資料正確無訛並簽章,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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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4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社區發展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七職等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限制之情事者。 三、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如在現任職機關有服務義務或不同意商調者,請勿報名。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 (6) 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如無免附) (以上均以掃描方式檢附),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註記資料正確無訛並簽章,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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