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五峰鄉公所
臨時人員
公告日 | 113/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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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24 ~ 113/12/2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竹縣五峰鄉公所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資位 |
縣市 | 新竹縣 |
工作地點 | 新竹縣五峰鄉大隘村六鄰95號(新竹縣五峰鄉公所) |
工作內容 | 1.路燈設置維修管理。 2.鄉內道路除草。 3.人民陳情案。 4.縣府補助小型工程受理與執行。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口條清晰、服務態度熱忱。 |
聯絡方式 | 1.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文件於本(113)年12月28日前逕送或郵寄至新竹縣五峰鄉大隘村六鄰95號(新竹縣五峰鄉公所)人事室姚先生收(聯絡電話03-5851001#801)(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建設課約用人員),合格者將通知於113年12月30日面試。 (1) 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並請親自簽名)。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 (3) 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男性須備退伍令或免役證明,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2. 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3. 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一切後果,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辦理僱用手續。 4. 正取1名,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正取人員未報到或在職期間因故離職,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5. 薪資:每月新臺幣39396元。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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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4 ~ 113/12/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五峰鄉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資位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1.路燈設置維修管理。 2.鄉內道路除草。 3.人民陳情案。 4.縣府補助小型工程受理與執行。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口條清晰、服務態度熱忱。
聯絡方式
1.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文件於本(113)年12月28日前逕送或郵寄至新竹縣五峰鄉大隘村六鄰95號(新竹縣五峰鄉公所)人事室姚先生收(聯絡電話03-5851001#801)(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建設課約用人員),合格者將通知於113年12月30日面試。 (1) 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並請親自簽名)。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 (3) 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男性須備退伍令或免役證明,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2. 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3. 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一切後果,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辦理僱用手續。 4. 正取1名,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正取人員未報到或在職期間因故離職,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5. 薪資:每月新臺幣393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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