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基隆女子高級中學
幹事
公告日 | 113/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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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24 ~ 114/01/0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基隆女子高級中學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文教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基隆市 |
工作地點 | 國立基隆女子高級中學(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324號)。 |
工作內容 | 學務處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
資格條件 | 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任用後發現得撤銷任用資格)。 三、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調任期限內始受理報名) 。 四、具高度工作熱忱、協調合作及熟稔電腦文書處理等能力。 五、具學務處業務經驗者尤佳,且能配合業務需要,接受工作加班及職務調整。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作業,意者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應徵人員請先填寫甄選資料表(如附檔),於徵才期限內,將甄選資料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新銓敘部審定函、近3年考績通知書、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逾期者不予受理,亦不接受傳真報名。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請保持聯絡電話暢通),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另本次徵才視成績酌增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以遞補本項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之職缺為限,如經甄審後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五、報名者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更、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簡章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洽詢人事室。電話:(02)24278274 #150、151。 七、如有業務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洽詢學務處,電話:(02)24278274 #20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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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4 ~ 114/01/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基隆女子高級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內容
學務處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資格條件
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任用後發現得撤銷任用資格)。 三、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調任期限內始受理報名) 。 四、具高度工作熱忱、協調合作及熟稔電腦文書處理等能力。 五、具學務處業務經驗者尤佳,且能配合業務需要,接受工作加班及職務調整。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作業,意者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應徵人員請先填寫甄選資料表(如附檔),於徵才期限內,將甄選資料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新銓敘部審定函、近3年考績通知書、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逾期者不予受理,亦不接受傳真報名。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請保持聯絡電話暢通),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另本次徵才視成績酌增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以遞補本項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之職缺為限,如經甄審後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五、報名者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更、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簡章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洽詢人事室。電話:(02)24278274 #150、151。 七、如有業務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洽詢學務處,電話:(02)24278274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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