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專員

公告日 113/12/25
刊登起迄日 113/12/25 ~ 114/01/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職稱 專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
工作內容 (一)辦理求職求才、缺工專案、連結重要產業用人需求與青年就業實施計畫等業務。 (二)辦理資遣通報及大量解僱案件、徵才活動等相關業務。 (三)辦理就業促進相關研考及預算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證書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有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報名人員至本公告截止日尚在限制轉調期限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具備就業服務相關工作經驗3年以上尤佳。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1.現職人員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報名截止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最後1筆派令及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文件等影本資料掃瞄檔【以上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容量】。 2.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方式辦理,並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詳填任職年月、銓審、考績、獎懲等資料)、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最後1筆派令及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文件等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至「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人事室曾先生收」(信封上註明應徵專員及白天的聯絡電話或手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二)甄選方式 1. 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本案除正取1名外,視成績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詢(02)89956399分機1451洪科長。徵選相關事宜(02)89956399分機1734人事室曾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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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5 ~ 114/01/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職稱

專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求職求才、缺工專案、連結重要產業用人需求與青年就業實施計畫等業務。 (二)辦理資遣通報及大量解僱案件、徵才活動等相關業務。 (三)辦理就業促進相關研考及預算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證書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有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報名人員至本公告截止日尚在限制轉調期限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具備就業服務相關工作經驗3年以上尤佳。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1.現職人員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報名截止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最後1筆派令及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文件等影本資料掃瞄檔【以上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容量】。 2.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方式辦理,並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詳填任職年月、銓審、考績、獎懲等資料)、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最後1筆派令及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文件等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至「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人事室曾先生收」(信封上註明應徵專員及白天的聯絡電話或手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二)甄選方式 1. 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本案除正取1名外,視成績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詢(02)89956399分機1451洪科長。徵選相關事宜(02)89956399分機1734人事室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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