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
約聘社會工作督導

公告日 113/12/25
刊登起迄日 113/12/25 ~ 113/12/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東縣政府
職稱 約聘社會工作督導
職系
職等 7等2階(344薪點)-8等7階(472薪點)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地點 臺東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及本縣15鄉鎮市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含蘭嶼鄉)(依照用人單位調派)
工作內容 1. 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110-114年)-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強化社會安全網相關業務 2.以巡迴督導方式輔導原家中心,審視社工人員個案紀錄、確認各委託項目執行進度等專業、行政、情緒之支持。 3.作為廠商(執行單位)、在地其他民間團體與承辦機關內部單位間之溝通、協調窗口。 4.與廠商(執行單位)共同輔導社工人員執行委託項目。 5.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徵選資格: 1、具原住民身分,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擔任社工人員滿4年以上,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下稱社工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 (2)擔任社工人員(師)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A.符合社工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B.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2、不具原住民身分,113年底前仍任原住民族委員會委託「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專業督導扎根計畫」之區域督導,且符合第1目(1)或(2)資格者。
聯絡方式 請檢附下列資料:(切結書及自傳表格,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下載https://personnel.taitung.gov.tw/News_Content.aspx?n=14014&s=125465 (一) 檢附資料 1.切結書(本府人事處網站下載下載表格) 2. 公務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 (本府人事處網站下載表格) 3.社會工作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5.族語認證合格證書 6.其他有利審查之事蹟(社工師證照、英檢合格證明、在職證明、服務證明..等) (二)相關資料請於結束日前,寄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處: 1.收件人:臺東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原住民社會福利科-約用人員黃鈴 2.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鐵花路82號 3.聯絡電話:089-326141 轉259、260 備註: 1.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處(一律採通信報名),並請於信封上備註「約聘社會工作督導」。 2.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本次甄選將辦理面試,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4.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5.本機關視業務需要,酌增備取名額,列入候用名冊。經列入候用名冊人員,自榜示之日起,三個 月內未獲遴用者,喪失甄試錄取資格。 6.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 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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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5 ~ 113/12/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東縣政府

職稱

約聘社會工作督導

職系

職等

7等2階(344薪點)-8等7階(472薪點)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內容

1. 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110-114年)-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強化社會安全網相關業務 2.以巡迴督導方式輔導原家中心,審視社工人員個案紀錄、確認各委託項目執行進度等專業、行政、情緒之支持。 3.作為廠商(執行單位)、在地其他民間團體與承辦機關內部單位間之溝通、協調窗口。 4.與廠商(執行單位)共同輔導社工人員執行委託項目。 5.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徵選資格: 1、具原住民身分,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擔任社工人員滿4年以上,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下稱社工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 (2)擔任社工人員(師)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A.符合社工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B.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2、不具原住民身分,113年底前仍任原住民族委員會委託「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專業督導扎根計畫」之區域督導,且符合第1目(1)或(2)資格者。

聯絡方式

請檢附下列資料:(切結書及自傳表格,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下載https://personnel.taitung.gov.tw/News_Content.aspx?n=14014&s=125465 (一) 檢附資料 1.切結書(本府人事處網站下載下載表格) 2. 公務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 (本府人事處網站下載表格) 3.社會工作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5.族語認證合格證書 6.其他有利審查之事蹟(社工師證照、英檢合格證明、在職證明、服務證明..等) (二)相關資料請於結束日前,寄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處: 1.收件人:臺東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原住民社會福利科-約用人員黃鈴 2.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鐵花路82號 3.聯絡電話:089-326141 轉259、260 備註: 1.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處(一律採通信報名),並請於信封上備註「約聘社會工作督導」。 2.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本次甄選將辦理面試,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4.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5.本機關視業務需要,酌增備取名額,列入候用名冊。經列入候用名冊人員,自榜示之日起,三個 月內未獲遴用者,喪失甄試錄取資格。 6.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 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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