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三義鄉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2/25
刊登起迄日 113/12/25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三義鄉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苗栗縣三義鄉公所(苗栗縣三義鄉復興路30號)
工作內容 (一) 協助辦理村民大會及其他各項會議。 (二) 辦理村幹事業務、協助辦理社會救助各項申請事項以及協助兵役、通知單發放及動員事項。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 具汽機車駕照、熟闇電腦文書作業能力。 (三) 歡迎客語能力者報名。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請檢齊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明、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僅供查驗身分用)、相關歷任行政機關或民營機構職務服務(離職)證明以A4裝訂,於113年12月31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本所(地址:苗栗縣三義鄉復興路30號),信封請加註「應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村幹事)職務」、姓名及白天連絡電話,逾期不受理。 2.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參加應徵者之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未錄用者之應徵資料亦不退件。 3.面試及錄取均以電話通知。 4.本職缺僱用期間:錄取通知上班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或如未分發錄取人員或分發人員未報到,亦應於公告分配結果次日起第16日或代理原因消滅之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聯絡電話 037-872801#19(邱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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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5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三義鄉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一) 協助辦理村民大會及其他各項會議。 (二) 辦理村幹事業務、協助辦理社會救助各項申請事項以及協助兵役、通知單發放及動員事項。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 具汽機車駕照、熟闇電腦文書作業能力。 (三) 歡迎客語能力者報名。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請檢齊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明、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僅供查驗身分用)、相關歷任行政機關或民營機構職務服務(離職)證明以A4裝訂,於113年12月31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本所(地址:苗栗縣三義鄉復興路30號),信封請加註「應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村幹事)職務」、姓名及白天連絡電話,逾期不受理。 2.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參加應徵者之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未錄用者之應徵資料亦不退件。 3.面試及錄取均以電話通知。 4.本職缺僱用期間:錄取通知上班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或如未分發錄取人員或分發人員未報到,亦應於公告分配結果次日起第16日或代理原因消滅之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聯絡電話 037-872801#19(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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