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東新國民中學
組長

公告日 113/12/25
刊登起迄日 113/12/25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立東新國民中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東勢區東新里東環街123號
工作內容 辦理本校總務處事務組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含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四)熟諳學校總務處行政業務(事務組業務)、電腦網路應用、WORD、EXCEL、POWER POINT操作並熟悉學校相關法令規章者。 (五)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 (六)通過全民英檢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英語測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報名問題:04-25872684轉60洪主任;工作內容問題:04-25872648轉50賴主任。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5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立東新國民中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辦理本校總務處事務組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含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四)熟諳學校總務處行政業務(事務組業務)、電腦網路應用、WORD、EXCEL、POWER POINT操作並熟悉學校相關法令規章者。 (五)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 (六)通過全民英檢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英語測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報名問題:04-25872684轉60洪主任;工作內容問題:04-25872648轉50賴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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