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區衛生所
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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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25 ~ 114/01/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中和區衛生所 |
職稱 | 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4巷3號(新北市中和區衛生所) |
工作內容 | 預防保健業務、醫療保健門診、地段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資格條件 | 1. 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 領有護理師證書。 |
聯絡方式 | 《報名方式》 請備妥以下文件並於114年1月3日前寄達: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4巷3號/新北市中和區衛生所/人事管理員收(未於期限內送達本所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1.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 (請雙面列印,可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格式) 2. 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3. 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 相關工作經歷文件影本 《甄選方式》 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資料不齊、逾期繳件或不符合資格者不另行通知。 《薪資及聘用期限》 薪資及聘用期間:月薪42,120元,到職日起至被代理人代理原因消失前1日止。本職缺須依年度計畫聘用簽約,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備註》 1.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本甄選案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2. 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擇優列冊候補2員,期間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得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聯絡方式》 張小姐,(02)22491936#306 [email protected]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113/12/03~1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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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5 ~ 114/01/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中和區衛生所
職稱
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預防保健業務、醫療保健門診、地段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 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 領有護理師證書。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請備妥以下文件並於114年1月3日前寄達: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4巷3號/新北市中和區衛生所/人事管理員收(未於期限內送達本所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1.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 (請雙面列印,可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格式) 2. 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3. 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 相關工作經歷文件影本 《甄選方式》 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資料不齊、逾期繳件或不符合資格者不另行通知。 《薪資及聘用期限》 薪資及聘用期間:月薪42,120元,到職日起至被代理人代理原因消失前1日止。本職缺須依年度計畫聘用簽約,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備註》 1.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本甄選案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2. 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擇優列冊候補2員,期間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得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聯絡方式》 張小姐,(02)22491936#306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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