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古蹟聚落組技士職代)

公告日 113/12/26
刊登起迄日 113/12/25 ~ 113/12/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古蹟聚落組技士職代)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40247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工作內容 1、國定古蹟調查、審議指定、管理維護及修復再利用等業務。 2、輔導國定古蹟所有人辦理國定古蹟管理維護相關業務。 3、辦理國定古蹟相關之各項專案業務。 4、辦理相關古蹟修復工程督導、綜合管考行政相關事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大學或學院之建築、土木、景觀設計、都市計畫技術、文化資產、文化行政、古蹟藝術修復等相關科系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 2、如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及古蹟修復、工程營造、公務機關(構)行政等相關經驗者尤佳。 3、具有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請出具工作年資證明文件)。 4、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八款及第十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採「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並將資料依序合併為單一PDF檔後上傳至系統: (1)履歷表(含簡要自述)、工作經歷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正本面試時查驗,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始得應徵)。 (3)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研究或工作經驗證明資料或證照。 2、收件期限:113年12月30日(一)前,逾期不予受理。本局依審查結果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文件遺漏未齊或不符合資格條件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3、僱用期間:本職缺係提報考試分發職缺之約僱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 4、薪給:每月支給報酬280薪點(現行薪點折合率為每點135元,合新臺幣37,800元,另須自付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準備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5、聯絡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人事室鄭先生,電話:(04)2217-6302。 6、視甄試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若無適任人員得從缺後再次遴選。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2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5 ~ 113/12/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古蹟聚落組技士職代)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1、國定古蹟調查、審議指定、管理維護及修復再利用等業務。 2、輔導國定古蹟所有人辦理國定古蹟管理維護相關業務。 3、辦理國定古蹟相關之各項專案業務。 4、辦理相關古蹟修復工程督導、綜合管考行政相關事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大學或學院之建築、土木、景觀設計、都市計畫技術、文化資產、文化行政、古蹟藝術修復等相關科系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 2、如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及古蹟修復、工程營造、公務機關(構)行政等相關經驗者尤佳。 3、具有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請出具工作年資證明文件)。 4、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八款及第十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採「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並將資料依序合併為單一PDF檔後上傳至系統: (1)履歷表(含簡要自述)、工作經歷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正本面試時查驗,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始得應徵)。 (3)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研究或工作經驗證明資料或證照。 2、收件期限:113年12月30日(一)前,逾期不予受理。本局依審查結果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文件遺漏未齊或不符合資格條件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3、僱用期間:本職缺係提報考試分發職缺之約僱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 4、薪給:每月支給報酬280薪點(現行薪點折合率為每點135元,合新臺幣37,800元,另須自付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準備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5、聯絡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人事室鄭先生,電話:(04)2217-6302。 6、視甄試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若無適任人員得從缺後再次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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