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聘用人員(身障科-身障服務中心)
公告日 | 11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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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25 ~ 113/12/3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
職稱 | 聘用人員(身障科-身障服務中心)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 |
工作內容 | (一) 協助辦理身障服務中心方案執行輔導 (二) 協助辦理身障服務中心經費管理及核銷事項 (三) 規劃、辦理及執行本市身心障礙者服務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二)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 語文能力要求:臺語稍懂。 (四) 具備電腦基本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履歷表(請貼照片並詳述自傳,末頁需親自簽名,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859191/post ) 2.切結書(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859191/post )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其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曾於本局暨所屬機關服務之考核通知書、服務證明、需求評估課程訓練證明影本等,影本證明文件請蓋與正本相符並簽名,無則免附。) 5.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無則免附) 6.請用A4信封裝袋後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局徵才綜合窗口林小姐(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報名,並於信封上敘明「應徵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聘用人員(身障服務中心)」,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局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二、其他: 1.職務列等:以聘用人員六等2階296薪點進用(月薪 新臺幣39,960元)。 2.聘用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3.報名截止日期:113 年 12 月 30 日〈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4.甄選時間及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並擇優、適者辦理面試。 5.放榜:錄取名單將於本局網頁公告,正取者並以電話通知,倘應試者皆非合適得從缺。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6.其他: 6-1.報名審查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如資格審查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負。 6-2.本甄選案需俟114年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方能進用。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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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5 ~ 113/12/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職稱
聘用人員(身障科-身障服務中心)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 協助辦理身障服務中心方案執行輔導 (二) 協助辦理身障服務中心經費管理及核銷事項 (三) 規劃、辦理及執行本市身心障礙者服務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二)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 語文能力要求:臺語稍懂。 (四) 具備電腦基本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履歷表(請貼照片並詳述自傳,末頁需親自簽名,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859191/post ) 2.切結書(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859191/post )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其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曾於本局暨所屬機關服務之考核通知書、服務證明、需求評估課程訓練證明影本等,影本證明文件請蓋與正本相符並簽名,無則免附。) 5.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無則免附) 6.請用A4信封裝袋後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局徵才綜合窗口林小姐(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報名,並於信封上敘明「應徵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聘用人員(身障服務中心)」,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局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二、其他: 1.職務列等:以聘用人員六等2階296薪點進用(月薪 新臺幣39,960元)。 2.聘用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3.報名截止日期:113 年 12 月 30 日〈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4.甄選時間及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並擇優、適者辦理面試。 5.放榜:錄取名單將於本局網頁公告,正取者並以電話通知,倘應試者皆非合適得從缺。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6.其他: 6-1.報名審查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如資格審查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負。 6-2.本甄選案需俟114年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方能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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