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約僱人員(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3/11/11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05 ~ 113/11/19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 職稱 | 約僱人員(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僱用四等,250薪點 |
| 縣市 | 新北市 |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政風預防及維護相關業務。 二、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校院畢業,具學士(含)以上學位者。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具行政機關公文簽辦相關作業經驗,或曾於政風機構服務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徵才資訊下載)、(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政風室助理員職務代理人」,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5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政風室紀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800,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公告迄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未獲甄試通知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本局網站-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 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6.薪資待遇: (1)約僱4等250薪點(折合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3,750元)。 (2)12月份在職者年終獎金 1.5 個月,且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 7.進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8.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用期限:3個月)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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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5 ~ 113/11/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職稱
約僱人員(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僱用四等,250薪點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政風預防及維護相關業務。 二、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校院畢業,具學士(含)以上學位者。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具行政機關公文簽辦相關作業經驗,或曾於政風機構服務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徵才資訊下載)、(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政風室助理員職務代理人」,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5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政風室紀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800,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公告迄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未獲甄試通知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本局網站-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 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6.薪資待遇: (1)約僱4等250薪點(折合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3,750元)。 (2)12月份在職者年終獎金 1.5 個月,且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 7.進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8.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用期限: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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