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2/26
刊登起迄日 113/12/25 ~ 113/12/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嘉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長庚科技大學嘉義校區(嘉義縣朴子市嘉朴路西段2號)。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學生考試相關事宜。 (二) 辦理學測、統測及指考、國中教育會考等學生大型對外考試報名及考生服務相關事宜。 (三) 辦理學校教室、設備、儀器等管理事項。 (四) 會議資料準備等事宜。 (五) 圖書管理事宜。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限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在有效期限內者。 (二)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 (三)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四) 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E-MAIL)、網路系統操作等。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7條(屆齡退休)、第28條(不得任用)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所定情事。 (六) 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 (七) 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 (八) 主動積極、品行端正,並具服務熱忱,願配合校務工作者。
聯絡方式 (一) 本案採線上作業應徵方式報名遞件,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欲應徵之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並註冊「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進行登入: 1.首先填寫「履歷」內容:基本資料、上傳大頭照、學歷、經歷及自傳等欄位;語言能力無則免填;日期請以7碼數字呈現,如:1131201。 2.自傳內容請含成長歷程、學經歷簡述、工作內容及表現、興趣及個人理念、自我工作期許等。 3.報名表件請於「證照資料/作品附件」夾帶。 (二) 報名表件:各項表件內容、格式均不得任意變更,依序整合成一個 PDF 檔案,檔案命名格式:姓名-應徵嘉科實中職務代理人報名表件。證件影本加蓋私章註明與正本相符,相關證明文件欠缺者,以資格不符論,本校不通知補件亦不受理補件。 1.切結書(如簡章附件1)。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1份。 3.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1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1份(外國學歷者應檢附駐外單位驗證資料及中譯本)。 5.經歷及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無則可免)。 6.專長證照、語言或其他能力檢定合格證明文件(無則可免)。 7.曾更名或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之詳細記事戶籍謄本(無則可免)。 (三) 本校聯絡電話:本校人事管理員05-2868899#17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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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5 ~ 113/12/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嘉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學生考試相關事宜。 (二) 辦理學測、統測及指考、國中教育會考等學生大型對外考試報名及考生服務相關事宜。 (三) 辦理學校教室、設備、儀器等管理事項。 (四) 會議資料準備等事宜。 (五) 圖書管理事宜。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限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在有效期限內者。 (二)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 (三)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四) 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E-MAIL)、網路系統操作等。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7條(屆齡退休)、第28條(不得任用)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所定情事。 (六) 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 (七) 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 (八) 主動積極、品行端正,並具服務熱忱,願配合校務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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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案採線上作業應徵方式報名遞件,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欲應徵之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並註冊「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進行登入: 1.首先填寫「履歷」內容:基本資料、上傳大頭照、學歷、經歷及自傳等欄位;語言能力無則免填;日期請以7碼數字呈現,如:1131201。 2.自傳內容請含成長歷程、學經歷簡述、工作內容及表現、興趣及個人理念、自我工作期許等。 3.報名表件請於「證照資料/作品附件」夾帶。 (二) 報名表件:各項表件內容、格式均不得任意變更,依序整合成一個 PDF 檔案,檔案命名格式:姓名-應徵嘉科實中職務代理人報名表件。證件影本加蓋私章註明與正本相符,相關證明文件欠缺者,以資格不符論,本校不通知補件亦不受理補件。 1.切結書(如簡章附件1)。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1份。 3.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1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1份(外國學歷者應檢附駐外單位驗證資料及中譯本)。 5.經歷及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無則可免)。 6.專長證照、語言或其他能力檢定合格證明文件(無則可免)。 7.曾更名或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之詳細記事戶籍謄本(無則可免)。 (三) 本校聯絡電話:本校人事管理員05-2868899#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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