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約僱技士

公告日 113/12/26
刊登起迄日 113/12/25 ~ 114/01/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職稱 約僱技士
職系
職等 280薪點(37,800元)至280薪點(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
工作內容 一、辦理文化資產修復再利用及修繕等相關工程之規劃設計與後續工程執行事項。 二、辦理文化設施相關工程之規劃設計與後續工程執行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並無雙重國籍者。 二、大學以上畢業者。
聯絡方式 報名應繳文件: 一、個人履歷表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三、採線上報名者,於114年1月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填寫個人資料(含簡要自述)、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四、以紙本報名者,請於114年1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信封請註明「應徵文化建設科約僱技士」,逾期恕不受理。 預定進用期間: 職務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待遇/每月月支報酬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需扣繳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備註: 一、具備建築土木工程專業學養尤佳。 二、需熟諳電腦文書操作,具公文撰寫能力者。 三、本局得先書面審查,合者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四、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 2 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職缺聯絡人:如欲了解詳細工作內容,請洽文化建設科鍾股長,電話:02-27208889分機3608。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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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2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5 ~ 114/01/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職稱

約僱技士

職系

職等

280薪點(37,800元)至280薪點(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文化資產修復再利用及修繕等相關工程之規劃設計與後續工程執行事項。 二、辦理文化設施相關工程之規劃設計與後續工程執行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並無雙重國籍者。 二、大學以上畢業者。

聯絡方式

報名應繳文件: 一、個人履歷表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三、採線上報名者,於114年1月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填寫個人資料(含簡要自述)、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四、以紙本報名者,請於114年1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信封請註明「應徵文化建設科約僱技士」,逾期恕不受理。 預定進用期間: 職務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待遇/每月月支報酬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需扣繳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備註: 一、具備建築土木工程專業學養尤佳。 二、需熟諳電腦文書操作,具公文撰寫能力者。 三、本局得先書面審查,合者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四、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 2 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職缺聯絡人:如欲了解詳細工作內容,請洽文化建設科鍾股長,電話:02-27208889分機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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