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
技士
公告日 | 11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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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26 ~ 114/01/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雲林縣政府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農業技術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雲林縣 |
工作地點 |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
工作內容 | 1.農地管理業務。 2.科技農業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歷。 (二)具農業技術職系技士之法定任用資格。 (三)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紙本不受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自傳、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碩士以上,請再檢附大學學歷)、相關專業證照及其他職系認定資料等。 (二)本職缺原則採書面審查,用人單位視需要實施訪談,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用人員1名,候用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3/12/2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6 ~ 114/01/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政府
職稱
技士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農地管理業務。 2.科技農業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歷。 (二)具農業技術職系技士之法定任用資格。 (三)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紙本不受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自傳、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碩士以上,請再檢附大學學歷)、相關專業證照及其他職系認定資料等。 (二)本職缺原則採書面審查,用人單位視需要實施訪談,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用人員1名,候用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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