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溪區戶政事務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3/12/27
刊登起迄日 113/12/27 ~ 114/0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大溪區戶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3等220薪點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181號4樓
工作內容 1.戶政業務櫃檯綜合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1.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者。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二)待遇: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約僱3等220薪點支薪(折合新台幣29,700元)。 (三)熟諳戶政業務尤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證件並依序排放(A4紙張裝訂):1、公務人員簡歷表(附照片及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請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114年1月13日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181號5樓人事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本案職務係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未分配錄取人員期間之約僱職務代理,僱用期間:自114年2月6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本項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3-3883184分機32人事。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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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約僱人員
113/12/26~11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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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04~1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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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3/12/04~1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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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7 ~ 114/0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大溪區戶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3等220薪點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戶政業務櫃檯綜合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1.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者。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二)待遇: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約僱3等220薪點支薪(折合新台幣29,700元)。 (三)熟諳戶政業務尤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證件並依序排放(A4紙張裝訂):1、公務人員簡歷表(附照片及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請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114年1月13日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181號5樓人事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本案職務係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未分配錄取人員期間之約僱職務代理,僱用期間:自114年2月6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本項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3-3883184分機32人事。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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