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1/11
刊登起迄日 114/01/10 ~ 114/0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等 3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會計室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
工作內容 辦理會計審核等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資格條件 1、 高中(職)以上畢業(會計相關類科為佳) 2、 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3、 有相關職務代理經驗者為佳 4、 積極、主動、學習能力強 5、 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 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6、 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需親自簽名)。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倘為國外學歷,請逕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辦理)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於114年1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意者備齊相關資料,寄送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會計室李小姐收。 ※信封請加註「應徵3等約僱人員(代理辦事員)」。 (三)甄審通知:經初審合格,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 (四)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選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有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1.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3月止)。 2.依「職務代理人之支給報酬標準表」22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薪資約2萬9,700元(含勞、健保)。 3.本次甄選列候用人員,備取1至2名,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113/12/23~11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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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113/12/03~11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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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0 ~ 114/0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等

3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會計審核等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資格條件

1、 高中(職)以上畢業(會計相關類科為佳) 2、 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3、 有相關職務代理經驗者為佳 4、 積極、主動、學習能力強 5、 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 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6、 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需親自簽名)。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倘為國外學歷,請逕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辦理)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於114年1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意者備齊相關資料,寄送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會計室李小姐收。 ※信封請加註「應徵3等約僱人員(代理辦事員)」。 (三)甄審通知:經初審合格,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 (四)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選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有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1.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3月止)。 2.依「職務代理人之支給報酬標準表」22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薪資約2萬9,700元(含勞、健保)。 3.本次甄選列候用人員,備取1至2名,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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