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2/06
刊登起迄日 114/02/05 ~ 114/02/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東縣政府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38,416元)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地點 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工作內容 1.辦理消費者保護及法制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114年10月),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可採紙本或線上應徵。 (二)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備齊以下資料(請逕至本府人事處網站-表單下載(https://reurl.cc/95YGOx)下載),並於114年2月12日17:00前逕送本府人事處許小姐或以掛號郵寄至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人事處許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行政處法制科科員職務代理人」。如逾期(以郵局郵戳為憑)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1.公務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 2.具結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等資料 (三) 聯絡人:人事處許小姐,電話:089-326141 分機527。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人員
113/12/19~113/12/26
檢視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113/11/28~113/12/06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5 ~ 114/02/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東縣政府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38,416元)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內容

1.辦理消費者保護及法制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114年10月),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可採紙本或線上應徵。 (二)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備齊以下資料(請逕至本府人事處網站-表單下載(https://reurl.cc/95YGOx)下載),並於114年2月12日17:00前逕送本府人事處許小姐或以掛號郵寄至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人事處許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行政處法制科科員職務代理人」。如逾期(以郵局郵戳為憑)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1.公務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 2.具結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等資料 (三) 聯絡人:人事處許小姐,電話:089-326141 分機527。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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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約僱人員
113/12/19~11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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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113/11/28~1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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