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廉政署
主任
公告日 | 114/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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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17 ~ 114/02/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法務部廉政署 |
職稱 | 主任 |
職系 | 廉政 |
職等 | 簡任第10職等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804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 |
工作內容 | 廉政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廉政類科(或相當考試)及格,並經法務部或法務部廉政署廉政人員專業訓練(或相當訓練)合格。 二、 具簡任第十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 三、 最近五年考績(成)二分之一以上列甲等。 四、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科系所畢業。 五、 具政風工作年資20年以上並曾擔任財政部關務、稅務職務經歷者優先考量。 |
聯絡方式 | 有意報名者,請於114年2月20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相關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或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以上均為影本),線上報名、郵遞或親送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3樓法務部廉政署綜合規劃組人力規劃科收(以郵戳或收件日期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政風室主任」,聯絡電話:02-23141000分機2033。(本案採書面審核,資料不全以資格不符論,恕不退回繳交證件)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2/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7 ~ 114/0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廉政署
職稱
主任
職系
廉政
職等
簡任第10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廉政業務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廉政類科(或相當考試)及格,並經法務部或法務部廉政署廉政人員專業訓練(或相當訓練)合格。 二、 具簡任第十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 三、 最近五年考績(成)二分之一以上列甲等。 四、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科系所畢業。 五、 具政風工作年資20年以上並曾擔任財政部關務、稅務職務經歷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有意報名者,請於114年2月20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相關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或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以上均為影本),線上報名、郵遞或親送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3樓法務部廉政署綜合規劃組人力規劃科收(以郵戳或收件日期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政風室主任」,聯絡電話:02-23141000分機2033。(本案採書面審核,資料不全以資格不符論,恕不退回繳交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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