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科員

公告日 114/03/11
刊登起迄日 114/03/10 ~ 114/03/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21樓(板橋車站大樓21樓,位處板橋捷運站口,交通便捷)
工作內容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經審查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一、大學以上學歷,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現敘人事行政職系且於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二、最近3年年終考績,至少2年為甲等(含另予考績);具辦理差勤管理、訓練、員工協助方案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具服務熱忱、團隊精神且溝通能力良好。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26至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五、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相類似職務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六、任事積極負責並能配合業務需要者。
聯絡方式 一、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建置之「事求人」網頁,於本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完成線上應徵職缺填報事宜,須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所需附件(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近1次銓審函、英文等語言能力檢測成績等,並請依序排列掃描為1個PDF檔案)。 二、應徵人員資格符合者,本局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初審不合格者,則不予通知。 三、本次職缺(預估缺)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四、聯絡電話:(02)8968-9887陳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助理員
114/02/13~114/02/21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3/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0 ~ 114/03/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經審查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一、大學以上學歷,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現敘人事行政職系且於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二、最近3年年終考績,至少2年為甲等(含另予考績);具辦理差勤管理、訓練、員工協助方案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具服務熱忱、團隊精神且溝通能力良好。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26至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五、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相類似職務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六、任事積極負責並能配合業務需要者。

聯絡方式

一、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建置之「事求人」網頁,於本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完成線上應徵職缺填報事宜,須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所需附件(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近1次銓審函、英文等語言能力檢測成績等,並請依序排列掃描為1個PDF檔案)。 二、應徵人員資格符合者,本局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初審不合格者,則不予通知。 三、本次職缺(預估缺)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四、聯絡電話:(02)8968-9887陳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助理員
114/02/13~114/02/21
檢視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