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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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7 ~ 114/03/2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5樓 |
工作內容 | 公產管理相關業務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公產管理工作經驗或地政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2.具備電腦(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手續: 1.請於114年3月27日前將下列資料郵寄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人事室收(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5樓),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財政局科員職代」與白天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均不受理。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如附檔,需填寫自傳)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經歷及專業訓練、證照等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2. 經本局初審合格者,擇優約談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局得予從缺,本次徵才得列備取名額2名,備取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備取人員於備取有效期間內如有其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職務出缺,得依備取順位依序遞補。 (二)進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10月底),本次徵才為預估缺。 (三)薪資標準:以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折合薪資為新台幣37,800元(另扣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四)聯絡人:新北市政府財政局人事室巫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8207,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3/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7 ~ 114/03/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公產管理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公產管理工作經驗或地政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2.具備電腦(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報名手續: 1.請於114年3月27日前將下列資料郵寄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人事室收(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5樓),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財政局科員職代」與白天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均不受理。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如附檔,需填寫自傳)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經歷及專業訓練、證照等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2. 經本局初審合格者,擇優約談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局得予從缺,本次徵才得列備取名額2名,備取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備取人員於備取有效期間內如有其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職務出缺,得依備取順位依序遞補。 (二)進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10月底),本次徵才為預估缺。 (三)薪資標準:以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折合薪資為新台幣37,800元(另扣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四)聯絡人:新北市政府財政局人事室巫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8207,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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