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國民小學
約僱幹事
公告日 | 114/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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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24 ~ 114/04/0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國民小學 |
職稱 | 約僱幹事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國民小學(地址:103341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97號)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公文收發、登記、分辦,繕校、稽催及檔案管理等事項。 (二) 辦理研考、綜合性業務、校史(大事記)記載整理行事曆彙編及其他文書業務。 (三) 全校性會議、校務會議,行政會議等會議之擬辦及紀錄編造。 (四) 各項文書校對、用印,印信典守及撰稿事項。 (五) 辦理校產管理工作(含造冊、盤點、維護、移撥、報廢等)。 (六) 購置維護各項設備及辦公用品、消耗品管理。 (七) 編造財產目錄及其增減登記事項。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具有效之身心障礙證明,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符合以下各款資格者: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 (二) 熟悉行政電腦作業及文書(新公文系統、網路及平板資訊等)應用能力。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同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不得進用之相關情事,僱用後發現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四) 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校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五) 如為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方式採「電子郵件報名」或「事求人」系統報名(務必載明可聯繫E-MAIL),恕不受理紙本應徵,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報名作業。 (二)線上報名方式:請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如無帳號,請依網站指示前往註冊;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最高學歷證書及身分證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或於期限內寄至本校人事室信箱,本校信箱: [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註明:應徵約僱幹事。) (三)請依序將報名表、切結書及以下證件影本彙整及寄送: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具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始得報名)。 3.外語能力或其他語言能力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4.其他相關專業證照(無者免附)。 5.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四)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逾期恕不受理報名。另在原單位尚有服務義務或原單位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五)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本次甄選視成績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七)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2-2594-2439分機651人事室),工作內容方面請電洽總務處劉主任(02-2594-2439分機63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3/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4 ~ 114/04/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國民小學
職稱
約僱幹事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公文收發、登記、分辦,繕校、稽催及檔案管理等事項。 (二) 辦理研考、綜合性業務、校史(大事記)記載整理行事曆彙編及其他文書業務。 (三) 全校性會議、校務會議,行政會議等會議之擬辦及紀錄編造。 (四) 各項文書校對、用印,印信典守及撰稿事項。 (五) 辦理校產管理工作(含造冊、盤點、維護、移撥、報廢等)。 (六) 購置維護各項設備及辦公用品、消耗品管理。 (七) 編造財產目錄及其增減登記事項。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有效之身心障礙證明,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符合以下各款資格者: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 (二) 熟悉行政電腦作業及文書(新公文系統、網路及平板資訊等)應用能力。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同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不得進用之相關情事,僱用後發現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四) 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校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五) 如為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方式採「電子郵件報名」或「事求人」系統報名(務必載明可聯繫E-MAIL),恕不受理紙本應徵,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報名作業。 (二)線上報名方式:請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如無帳號,請依網站指示前往註冊;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最高學歷證書及身分證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或於期限內寄至本校人事室信箱,本校信箱: [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註明:應徵約僱幹事。) (三)請依序將報名表、切結書及以下證件影本彙整及寄送: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具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始得報名)。 3.外語能力或其他語言能力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4.其他相關專業證照(無者免附)。 5.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四)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逾期恕不受理報名。另在原單位尚有服務義務或原單位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五)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本次甄選視成績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七)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2-2594-2439分機651人事室),工作內容方面請電洽總務處劉主任(02-2594-2439分機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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