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科員
| 公告日 | 114/03/26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26 ~ 114/04/08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法制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南投縣 |
| 工作地點 | 南投市光華路6號 |
| 工作內容 | 一、本署主管法令之研修、諮詢與整理,及其他法制相關事項。 二、國家賠償、行政救濟與其他訴訟案件之處理及現場勘查等外勤事務。 三、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含)以上之考試及格,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二、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法律學系或法律研究所畢業。 三、具有訴願或法制業務工作經驗,並能配合至野外工區或事件現場從事相關外勤作業。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名,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絡:(049)2347718廖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科員
114/03/05~114/03/19
|
公告日期
114/03/2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6 ~ 114/04/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職稱
科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本署主管法令之研修、諮詢與整理,及其他法制相關事項。 二、國家賠償、行政救濟與其他訴訟案件之處理及現場勘查等外勤事務。 三、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含)以上之考試及格,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二、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法律學系或法律研究所畢業。 三、具有訴願或法制業務工作經驗,並能配合至野外工區或事件現場從事相關外勤作業。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名,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絡:(049)2347718廖小姐。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科員
114/03/05~114/03/19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