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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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31 ~ 114/04/1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37800元)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32652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411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地政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具有土地行政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須貼照片、自傳及簽名)。 2.學經歷證件(畢業證書)。 3.請於114年4月15日17:00下班前(含4月15日),送達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411號3樓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電話03-4783115分機415或500。 4.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或逾期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另增列候補人員4名,遞補同職務職缺或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114年10月中下旬)。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3/3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31 ~ 114/04/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37800元)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地政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具有土地行政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須貼照片、自傳及簽名)。 2.學經歷證件(畢業證書)。 3.請於114年4月15日17:00下班前(含4月15日),送達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411號3樓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電話03-4783115分機415或500。 4.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或逾期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另增列候補人員4名,遞補同職務職缺或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114年10月中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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