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3/31
刊登起迄日 114/03/31 ~ 114/04/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37800元)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32652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411號。
工作內容 1.辦理地政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具有土地行政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須貼照片、自傳及簽名)。 2.學經歷證件(畢業證書)。 3.請於114年4月15日17:00下班前(含4月15日),送達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411號3樓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電話03-4783115分機415或500。 4.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或逾期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另增列候補人員4名,遞補同職務職缺或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114年10月中下旬)。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用人員
114/01/21~114/02/05
檢視
約用人員
113/11/11~113/11/19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3/3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31 ~ 114/04/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37800元)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辦理地政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具有土地行政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須貼照片、自傳及簽名)。 2.學經歷證件(畢業證書)。 3.請於114年4月15日17:00下班前(含4月15日),送達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411號3樓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電話03-4783115分機415或500。 4.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或逾期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另增列候補人員4名,遞補同職務職缺或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114年10月中下旬)。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約用人員
114/01/21~11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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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
113/11/11~1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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