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約聘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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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05 ~ 114/05/1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職稱 | 約聘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
工作內容 | 公務人員保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法律、政治及公共行政相關學系(所)畢業,或大學畢業,且於法律、政治及公共行政相關學系研究所就學中,可全職上班,或大學畢業,並有辦理法制相關工作經驗者等。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熟悉電腦文書作業軟體與文件編排等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明文件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於114年5月19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如無帳號,請依網站指示前往註冊;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書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二)另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www.csptc.gov.tw之最新消息區,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寫後,於報名截止日前,以Email傳送電子檔至本會([email protected])。 二、月支報酬 :大學畢業者,支280薪點(新臺幣37800元)、研究所畢業具碩士學位者,支328薪點(新臺幣44280元)。 三、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2367172蕭先生。 四、工作時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3月17日止,聘用期滿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時應無條件解聘。 五、甄選及評比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錄取後發現資料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須自負法律責任並取消錄取資格。 六、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如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5/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5 ~ 114/05/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職稱
約聘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公務人員保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法律、政治及公共行政相關學系(所)畢業,或大學畢業,且於法律、政治及公共行政相關學系研究所就學中,可全職上班,或大學畢業,並有辦理法制相關工作經驗者等。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熟悉電腦文書作業軟體與文件編排等能力。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明文件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於114年5月19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如無帳號,請依網站指示前往註冊;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書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二)另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www.csptc.gov.tw之最新消息區,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寫後,於報名截止日前,以Email傳送電子檔至本會([email protected])。 二、月支報酬 :大學畢業者,支280薪點(新臺幣37800元)、研究所畢業具碩士學位者,支328薪點(新臺幣44280元)。 三、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2367172蕭先生。 四、工作時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3月17日止,聘用期滿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時應無條件解聘。 五、甄選及評比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錄取後發現資料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須自負法律責任並取消錄取資格。 六、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如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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