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榮民總醫院
辦事員

公告日 114/05/29
刊登起迄日 114/05/29 ~ 114/06/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工作內容 1.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 學歷: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 考試: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3. 銓審:現職銓審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未受轉調限制者。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書面及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意者請於114年6月9日截止日前將「職缺報名表」(內貼2吋半身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以電子郵件寄送承辦人蕭小姐(07-3422121#71106 [email protected]) 彙辦。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 (1)面試40%,筆試60%。 (2)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4.本職缺為預估職缺,預計114年7月2日以後出缺,該職務若因故無法如期出缺,經通知錄取者,得不予核派。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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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組員
114/04/10~1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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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9 ~ 114/06/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1.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 學歷: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 考試: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3. 銓審:現職銓審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未受轉調限制者。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書面及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意者請於114年6月9日截止日前將「職缺報名表」(內貼2吋半身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以電子郵件寄送承辦人蕭小姐(07-3422121#71106 [email protected]) 彙辦。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 (1)面試40%,筆試60%。 (2)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4.本職缺為預估職缺,預計114年7月2日以後出缺,該職務若因故無法如期出缺,經通知錄取者,得不予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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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10~1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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