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聘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5/29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28 ~ 114/06/0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
職稱 | 聘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297號4樓 |
工作內容 | 1.辦理違法對待幼兒案件。 2.幼教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以上教育相關學系畢業。 |
聯絡方式 | 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佐證文件(例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於114年6月5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幼兒教育科聘用專案助理C62003008」。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聘用期間: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5.本案職缺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聘用六等一階280薪點起薪,月薪38,948元(含自提勞健保),另本職缺係中央補助性質,115年度將視中央補助情形及年終考核予以續聘,並依相關規定得予晉薪,最高得晉至六等七階376薪點(月薪52,301元)。倘計畫結束,將無條件解聘。 6.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彭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5/2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8 ~ 114/06/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聘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違法對待幼兒案件。 2.幼教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教育相關學系畢業。
聯絡方式
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佐證文件(例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於114年6月5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幼兒教育科聘用專案助理C62003008」。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聘用期間: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5.本案職缺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聘用六等一階280薪點起薪,月薪38,948元(含自提勞健保),另本職缺係中央補助性質,115年度將視中央補助情形及年終考核予以續聘,並依相關規定得予晉薪,最高得晉至六等七階376薪點(月薪52,301元)。倘計畫結束,將無條件解聘。 6.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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