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約38,948元)
公告日 | 114/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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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03 ~ 114/06/0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
職稱 | 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約38,948元)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8號 |
工作內容 | 1.一般戶政業務(各類戶籍登記申請案件)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須為中華民國國民且未曾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者。 2.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4.曾擔任各縣市戶政事務所具辦理戶政櫃檯業務經驗者優先錄用。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證件並依序排放(A4紙張裝訂):1、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及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請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114年6月6日前親送、或以郵戳為憑寄達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8號人事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二、本案職務係侍親留職停薪人員之約僱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侍親留職停薪人員如提早復職,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救助或留用。三、本項甄選得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四、聯絡電話:03-4521100分機230人事。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6/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3 ~ 114/06/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約38,948元)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一般戶政業務(各類戶籍登記申請案件)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須為中華民國國民且未曾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者。 2.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4.曾擔任各縣市戶政事務所具辦理戶政櫃檯業務經驗者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證件並依序排放(A4紙張裝訂):1、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及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請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114年6月6日前親送、或以郵戳為憑寄達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8號人事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二、本案職務係侍親留職停薪人員之約僱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侍親留職停薪人員如提早復職,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救助或留用。三、本項甄選得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四、聯絡電話:03-4521100分機230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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