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
約用人員(預估缺)

公告日 114/06/18
刊登起迄日 114/06/18 ~ 114/06/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
職稱 約用人員(預估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及及本分署權管業務地區。
工作內容 協辦大安大甲溪聯通管工程計畫等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具工程機關5年以上之服務經驗(含勞務承攬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所規定之情形。 (三)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及繳交文件: 1.基本資料表:請至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wracb.gov.tw/)最新消息下載;填妥資料後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信箱。 2.報名表及文件:請至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徵才)下載填妥甄選報名表,並檢附具結書、2吋照片、聯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工作經歷等影本各1份。 3.請於114年6月20日前以掛號郵寄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人事室(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大安大甲溪聯通管工程計畫約用人員』。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三)錄取名額:正取1名(倘有備取人員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四)每月薪資: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萬5,570元整;大安大甲溪聯通管工程計畫進用約用人員以經濟部水利署核定之進用期間為準(預計執行至115年12月31日止),於經費不足或工程計畫終止時即予解僱。 (五)聯絡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人事室鄭鈞緯(04-23320579#1109)。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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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10~1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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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8 ~ 114/06/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

職稱

約用人員(預估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協辦大安大甲溪聯通管工程計畫等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具工程機關5年以上之服務經驗(含勞務承攬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所規定之情形。 (三)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及繳交文件: 1.基本資料表:請至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wracb.gov.tw/)最新消息下載;填妥資料後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信箱。 2.報名表及文件:請至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徵才)下載填妥甄選報名表,並檢附具結書、2吋照片、聯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工作經歷等影本各1份。 3.請於114年6月20日前以掛號郵寄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人事室(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大安大甲溪聯通管工程計畫約用人員』。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三)錄取名額:正取1名(倘有備取人員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四)每月薪資: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萬5,570元整;大安大甲溪聯通管工程計畫進用約用人員以經濟部水利署核定之進用期間為準(預計執行至115年12月31日止),於經費不足或工程計畫終止時即予解僱。 (五)聯絡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人事室鄭鈞緯(04-2332057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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